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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落实舆情处置应对“三同步”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 2019-03-26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    何威

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特别是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信息的传播方式和传播速度以及舆论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重大敏感事件因社会关注度高,事态的进展往往在移动互联网上呈几何速度传播。因此,如何在关键时刻抢占意识形态主战场,及时引导舆论向着理性、法制的方向发展,成为政法部门一项重要课题,例如2016年发生了“人大硕士雷某涉嫌嫖娼被控制后身亡”事件,就是因为公安部门没有主动说、大声说、说清楚,给别有用心之人随意散播言论创造了平台,从而使工作变得被动,被舆论牵着走,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教训令人深思。

为了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网络舆情工作,中央政法委审时度势,提出的要梳理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的理念,统筹好综治资源和社会资源,做到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这一机制也为政法单位妥善处置敏感案件指明了方向。

王益区检察院积极适应媒体舆论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提出的“三同步”工作机制要求,切实加强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

一是建立涉检网络舆情引导与处置机制。注重舆情收集研判,指定专人担任网络舆情监测员,每天及时搜索收集媒体报道及网民反映的本辖区、本系统突发事件,并就所报道的内容和言论做好监测记录,对舆情类型、传播热度进行梳理分析,以《涉检网络舆情》专刊的形式,及时呈院领导批阅,做到对舆情内容迅速反应,做好风险评估等工作。对于涉及本院的网络舆论,第一时间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正面回应;对反映情况属实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性网络舆情,做到及时纠错,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对失实的负面网络舆情,及时进行发贴或跟帖释明,澄清事实真相,并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是建立新闻发言人机制。设立两名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受媒体记者的常规性采访,主持新闻发布会,代表区检察院对外发布检察机关重大新闻事项,提高王益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便于社会公众及新闻舆论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监督。成立了网络评论员队伍,及时对一些涉检的帖子进行跟帖评论,澄清事实或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使不良网络公关失去生存空间。

三是加强检务公开工作。建立了电子阅卷平台,依托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系统,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以公开促规范,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大王益检察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新闻客户端的采编、推广力度,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争取群众的关注和支持,目前“两微一端”已经初具规模,在近期省检察院下发的全省检察机关自媒体推广力度通报中,区检察院头条网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影响力分别排第9名和第16名,为弘扬检察正能量、传播检察好声音奠定了基础。

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抢占先机,在落实“三同步”机制工作的探索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和瓶颈。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基层单位人员紧缺的问题一直突出,干警往往要身兼数职,虽然指定专人担任网络舆情监测员,每天及时搜索收集媒体报道及网民反映的本辖区、本系统突发事件,但无法做到全天候监测,且手段较为单一,容易出现监测滞后。二是政法部门目前还没有形成有效的信息联动机制,在出现重大敏感舆情时,容易出现网络发布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三是干警在规范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还需要加强。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舆论环境更加开放,舆论监督更加有力,网络已成为广大群众反映民情、表达民意的重要平台,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然会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议论。要以法治思维应对当前新的网络舆情形势,切实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的掌握、研判和应对工作,确保有效引导涉检网络舆情。

一、加强领导,快速反应。要充分认识“三同步”的重要性,成立由“三同步”工作应对领导小组,对舆情敏感事件的应对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办案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办案件的主要领导承担舆情引导应对工作的首要责任。在依法做好案件处置工作的同时,应会同宣传等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应对工作。舆情敏感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二、加强监管,及时预判。要加强对“两微一端”和宣传稿件的管理,加强审核把关。此外,在办案中对可能涉及网络舆情发生的热点要进行预判,及时告知舆情监控人员,监控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从源头上防止舆情的出现。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的建设,提高法治理论素养,及时对一些涉检的帖子进行跟帖评论,澄清事实或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使不良网络公关失去生存空间。

三、健全机制,加强联动。一是建立涉检网络舆情逐级报告制度。网络舆情监控人员发现涉及检察院尤其是关系到本单位的网络舆情出现后,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供其参阅,由领导小组进行正确甄别筛选,保证舆情的客观性,决定是否需通报其他司法部门或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形成党政机关和司法系统应对涉检舆情的合力,沉着有力地应对涉检舆情。二是落实涉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当涉检网络舆情出现后,相关科室要按预案的内容要求及时到位,针对性处理,避免手忙脚乱的现象出现,致使事态难以控制。要第一时间进行回应,抢占话语主动权,并对舆情进行客观公正的引导,避免网民的负面炒作。三是建立涉检舆情处理问责制。对于因网络突发事件涉及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的,在处置过程中,要在迅速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通过适时问责,积极挽回社会影响,给群众一个交代,还社会一个公正。

四、规范执法,检务公开。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努力用人民群众信服的方式文明执法、依法办案。突出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涉检群体事件的处理工作,在执法时要不偏不倚,本着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办案,不徇私情,要热情接待案件的控告申诉人,耐心细致地倾听他们的诉求,在准确掌握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态势以及群众诉求的基础上,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制尊严,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诉求,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在公众中树立起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形象,涉检网络舆情必然会大大减少。 及时做好检务公开,抢占舆论主动权,还事实一个真相,使一些涉检网络流言不攻自破。一要加大公开力度。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要创新公开形式。加强互联网网站和微博微信建设,针对涉检网络舆情在“两微一端”上给予正面引导,将涉及本院的网络舆情的处置情况依法在网上予以公开。三要丰富公开载体。主动与当地主流媒体取得联系,借助主流媒体公开涉检舆情的处置情况,从根源上妥善处置网络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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