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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市检察院“四保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发布时间: 2020-02-11

  2月10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疫工作接连做出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市委常委会和市委政法委全体会议精神,研究了具体贯彻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军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殷军检察长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省、市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认真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配合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殷军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

  一要夯实责任制度,规范保障统一组织协调防控力。强化工作责任、物资保障、请示报告、值班值守等制度,各院检察长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各项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二要严格自身防范,安全保障做到守土有责尽其职。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严格落实来客来访登记备案制度,坚持“凡进必检”。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律师接待窗口等重点部门和办公、办案场所的防疫防控工作。

  三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格落实“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通知,坚持服从服务大局,把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四要坚持正面引导,宣传保障疫情防控知识知晓率。通过标语、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积极宣传疫情知识,提高知晓率,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大力发掘宣传在疫情防控一线勇于担当作为、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对重大敏感案事件,严格按照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快速反应、稳妥处置。

  会后,市检察院各部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干警,并认真抓好会议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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