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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检察:认真宣传“三个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5-29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三个规定”颁布以来,2020年4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了《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作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铜川市新区检察室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一体化推进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坚持以“逢问必录、违规必究”为原则,从教育、宣传、记录、追责四个方面一体化推进“三个规定”落实。近日,该室为了加大宣传力度,专门将全体工作人员移动电话铃声设置为执行“三个规定”专属来电提示,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履职。让“三个规定”真正成为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干警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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