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安排部署、省院“三个一”工作思路和市委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有关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落细落实,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开展,以过硬作风和“三有”争创实效推动铜川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6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2.08%;不捕86人,同比下降32.81%,不捕率44.79%,同比增加3.63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253人,同比下降22.87%;决定不起诉77人,同比下降34.19%,不起诉率为23.33%,同比减少2.96个百分点。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8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2.33%。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3件,同比下降13.33%,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2件,占监督数的92.31%,同比增加5.64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3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0人,同比分别下降72.73%、上升66.67%。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4件次,同比下降15.00%,已纠正29件次,监督采纳率为85.29%,同比减少7.21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件,同比下降60.00%,法院同期审结4件(含积案),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4件,占审结总数的100.00%,同比增加100.00个百分点。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同比上升100.0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3件次(含积案),占提出纠正数的150.00%,同比增加50.00个百分点。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95人,同比上升31.94%;同期已纠正95人,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持平。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件,同比上升100.00%;同期已纠正8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持平。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人,同期已纠正5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增加100.00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4件,同比下降20.00%;同期已纠正4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减少20.00个百分点。
二、民事检察办案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件,同比上升30.00%。法院同期采纳12件,占提出数的92.31%,同比减少17.69个百分点。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件,同比上升14.29%,法院同期采纳3件,占提出数的18.75%,同比减少74.11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办案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75.00%,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持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下降10.00%,法院同期采纳4件,占同期提出数的44.44%,同比减少95.56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情况
(一)立案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8件,同比上升14.14%。其中,民事类立案2件,占立案总数的0.92%,同比增加0.20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216件,占立案总数的99.08%,同比持平。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97件,占100.00%,同比增加0.53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96件,占比最高,为48.73%,同比减少10.84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9件,占4.57%,同比增加0.85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占0.51%,同比减少0.02个百分点;办理“等”外领域82件,占41.62%,同比增加7.58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件,同比下降25.00%,占立案数的1.38%,同比减少0.72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66.67%,同比增加33.33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1件,占33.33%,同比减少41.67个百分点。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件,判决支持1件,占裁判案件的100.00%,同比增加100.00个百分点。
(四)办案效果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622.8吨,同比下降66.78%;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10家,同比下降37.50%。
五、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同比下降66.67%,不捕8人,不捕率为72.73%,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44.79%)27.94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6人,同比下降50.00%。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人,同比下降61.54%,不起诉5人,不起诉率50.00%,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3.33%)26.67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人,同比下降65.0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38次,同比上升245.45%。开展法治巡讲3次,同比下降83.33%,开展法治讲座7次,同比下降73.08%,受众人数1160人,同比下降91.18%。
六、控告申诉检察办案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44件,同比上升7.32%。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4件,同比上升27.27%,实际救助人数12人,同比上升33.33%。
七、院领导办案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18件,同比下降11.45%。各级院检察长办理59件,占11.39%,同比增加1.82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59件,占88.61%,同比减少1.82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32件,占44.79%,同比增加5.13个百分点;民事、行政检察类25件,占4.83%,同比增加1.24个百分点;公益诉讼检察类113件,占21.81%,同比减少0.92个百分点。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1人次,同比下降4.55%。
检察长列席7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3.33%;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4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