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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6月铜川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 2021-07-28

  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认真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业务工作开展,奋力推动“四大检察”协调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6人,同比上升20.35%;不捕78人,同比上升52.94%,不捕率36.45%,同比增加5.35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210人,同比上升16.67%;决定不起诉89人,同比上升23.61%,不起诉率为29.77%,同比增加1.19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28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6.36%。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228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总数的100%,其中值班律师205人,占89.91%,指定辩护1人,占0.44%,自行委托辩护22人,占9.65%。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提出量刑建议169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60人,占提出数的94.67%,同比增加23.71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1件,同比下降52.1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0件,占监督数的90.91%,同比增加12.65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0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9人,同比分别上升42.86%、上升80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8件次,同比下降6.67%,已纠正13件次,监督采纳率为46.43%,同比减少53.57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5件,同比上升25%。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1人,同比下降63.79%;同期已纠正22人,占提出数的104.76%,同比增加15.11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同比上升300%;同期已纠正4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5件,同期已纠正6件,占提出数的120%,同比增加120个百分点。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6人,同比上升500%。

  二、民事检察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采纳8件,占提出数的88.89%,同比减少22.22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件,同比上升22.22%。法院同期采纳3件,占提出数的27.27%,同比减少61.62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上升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上升33.33%。法院同期采纳9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12.50%。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5件,同比上升59.34%。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40件,同比上升75%。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40件,占100%,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件,同比上升200%,占立案数的2.07%,同比增加0.97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人,同比上升150%,不捕8人,不捕率为61.54%。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人,同比下降50%。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人,同比上升150%,不起诉1人,不起诉率16.67%。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人,同比持平。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9件,同比下降20.83%;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件,同比下降66.67%。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4人,同比下降85.71%。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3人、起诉19人,同比分别上升200%、上升533.33%。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2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4件,同比上升77.36%,占总数的67.14%,同比增加0.89个百分点。

  八、院领导办案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38件,检察长办理37件,占10.9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01件,占89.05%。

  (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9人次,检察长列席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5.56%;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4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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