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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睿:青春风采与检察同行

发布时间: 2021-03-31

  2010年,我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铜川市新区检察室刑事检察部门工作。十年时间,我已经成长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曾荣获“铜川市侦查监督业务能手”、代表铜川市参加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荣获“陕西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被铜川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光荣称号,荣获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嘉奖,先后入选全省侦查监督人才库、民事检察人才库,所负责的民行、公益诉讼工作,因工作突出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把“第一次”延续到“每一次” 

  从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再到员额检察官,我一步一个脚印;从提审、阅卷到制作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一环一个铁钉,我将严谨认真的办案态度从“第一次”延续到“每一次”。 

  2015年,刚休完产假,我就接手一起非常棘手的故意伤害案件。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我发现由于办案民警年轻缺乏办案经验,对证据的调取与固定没有做到及时、全面,卷内以言词证据为主。虽然被害人陈述及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能够相互印证,但证人与被害人相熟,其证明力减弱,嫌疑人拒不认罪,满口狡辩。我深知,要想嫌疑人认罪伏法,就要拿的出推翻他谎言的有力证据,做到“零口供”定案。于是,我制作了一份详尽的补充侦查提纲,并就案件存在的问题同侦查人员一一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问题。时过境迁,很多证据已经消逝无法复原,但我仍然不放弃,终于在高速公路入口的上百万的流量监测信息中查找到了嫌疑人的车辆,并锁定了嫌疑人出入铜川高速路口的时间节点与证人证言证实的作案时间吻合。为了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让嫌疑人放弃侥幸心里,真正在证据和法律面前低头,我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一个简单的轻伤害案件,我准备了13页的答辩提纲,庭审中,对辩护人的每一次质疑我都能一针见血的作出反击。原本气焰嚣张的被告人最终羞愧的低下了头。 

“十佳”从实干中得来 

  报考检察系统,我就是带着对公诉人的一腔崇拜之情选择了刑检部门。2011年我通过司法考试,由一名内勤人员变为一名助检员。办理与协助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无错捕错诉案件。2013年,我代表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参加第四届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凭借扎实的业务功底与出色的临场表现从众多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被省院授予“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开展以来,一起涉黑案件拟提请新区检察室审查逮捕,侦查机关最初的侦查方向一直是围绕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但较短的时间内无法取得证明涉嫌该罪的核心证据材料,如果继续按此思路进行下去,极易导致拘留期限届满时,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逮捕。侦查机关将会被迫变更强制措施,将对下一步的侦查取证形成巨大障碍。为了能够准确的惩治犯罪,不枉不纵,在室主任指派下,我迅速提前介入,参与涉黑案件工作联席会,帮助侦查机关转变侦查思路,从嫌疑人涉嫌的个罪入手重新补充完善证据。提请审查逮捕的七天里,我每天埋头在两尺高的案卷中,从早到晚的泡在看守所里提审嫌疑人,完成了144页,近九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最终,几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罪名被依法批准逮捕,为案件的侦办及后续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我与检察官助理在兼顾本科室业务的情况下,以“革命加拼命”的劲头投入到涉黑案件办案专班组的工作中,主动承担较为复杂繁重的涉黑罪名的事实审查及法律认定工作,牺牲所有周末和节假日,确保案件顺利提起公诉,充分展现检察干警忠于职守、克难攻坚、擅打硬仗的精神风貌。 

新领域迎来新发展 

  2018年5月,我接受组织安排,负责新区检察室的民行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伴随着岗位的“跨界”,我心中的那份检察情怀也在历练中成长。从刑检部门的普通干警“跨界”到民行公益诉讼部门的负责人,面临的不仅仅是业务上的从头学起,更是工作思路的转变、管理能力的提升、担当与责任意识的加强。科里连我在内一共三名女干警,我们都是第一次从事民行公益诉讼工作,面对这样一个全新组合,我们唯有珍惜一切机会,补强自身短板。我们如饥似渴的学习钻研业务书籍增加业务知识储备,一起讨论交流典型案例,虚心请教前辈专家,不放过每一次实操机会,渐渐的我们从“门外”走进了“门里”,从拿到案件无从下手,慢慢有了审查案件的思路,掌握了一些调查核实的技巧,学会了一些沟通协调的方式方法。 

  在办理一起当事人申请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我发现该份生效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原告冒名起诉的情形。我知道已经生效胜诉的案件,如果直接去找原告调查核实难度太大,我认真细致的审查案件卷宗材料,寻找其中可以突破案件的蛛丝马迹,我发现本案的关键证据借条的内容有些不符合常理,借条上没有出借人的任何信息,也没有其他证据证实是原告将钱借给被告的,钱款的交付情况、原告的出借能力情况均未查清。针对这些情况我们着手从外围调查核实,发现原告当时根本没有经济能力向他人提供30万元的借款,实际出借人另有其人。我们做到心中有数后,决定和原告进行一次谈话,虽然原告的态度我事先有心理准备,但在面对原告时我才发现他的抵触情绪远远超出了我的心理预期,态度恶劣、言语过激,冲着我高声叫嚣:“女子,你要是把我这案子翻了,我就跟你姓,你检察院是不是没事干了”。我去给他倒了杯水,心平气和的跟他谈,给他分析他的错误认识可能会损害实际出借人的利益,最终他讲出了实情,原来他只是牵线人,替他人“打官司”的虚假原告。该案最终得到市院支持,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并被中院指令再审。 

  渐渐的,我发现民行监督案件并不比刑事案件简单,不仅需要审查发现问题,更需要调查核实,民事案件又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调查核实的措施远比侦查措施少的多,轻不得重不得,这就需要办案人有丰富的经验,练就一身真本事。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在工作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是最高检对公益诉讼工作理念的要求,也是我们办案人追求的最佳办案效果。工作中,我了解到新区辖区内被取缔的一些非法煤场虽被关停,但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仍未解决,土地资源未被恢复。我立即与相关执法部门联系,调阅执法部门案卷材料,询问相关执法人员,进行线索摸排。其中发现,党某某的煤场被取缔后至今仍未拆除地面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经现场勘查发现,废旧的设备横七竖八的闲置着,时值雪季,车轮压过的地方白雪夹着黑泥,五万多平方米耕地被损毁。国土部门虽对该煤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进行了处罚,但在违法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下未进一步履职,针对此情形,我们向国土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国土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履行监管职责,使土地资源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经过彻底的治理和修复,煤场变成了良田。 

  我带领全科干警共同努力,积极探索,打开了公益诉讼工作局面, 在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中率先实现公益诉讼五大领域全覆盖。办理的英烈保护领域案件被陕西电视台选录并被检察日报刊登,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保护烈士荣光,引导社会价值正向传播;办理的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督促人防部门追缴回易地建设费两千余万元。积极践行“院小也有大作为”,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全力打造新区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工作中我态度认真、严谨细致,合理分配工作时间,利用好每一块工作时间碎片;生活中我兴趣广泛,舞蹈、瑜伽、旅行都是放松自己的好方法。我用热情带动身边的年轻干警,与她们分享工作、生活中的疑惑与心得。科里的同事不知道什么时候将我的微信名统一改成了“能干的科长姐姐”,我们也大言不惭的将二科的群名改为“检察室最强女团”,我们科有一句话共勉,“有一种人具备奉献精神,哪里需要就去哪里;有一种人具有开拓意识,即使在荒原中也能种出繁花;有一种人怀揣责任感,所到之处无不独当一面。”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80后,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感人事迹,只是很幸运地从事了一份自己热爱的工作。职责在身,必须勇于担当,不能畏缩不前,不能躲避退让,我坚信梦想一定能实现,往事不回头,未来不将就,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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