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继去年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体一等功”后,又在陕西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案件评选活动中,由员额检察官钱真办理的罪犯高某某减刑监督案入选优秀案件。
近年来,铜川崔家沟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不断推动“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业绩一流化”建设,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在省内名列前茅。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目标考核先进集体;2018年荣记集体三等功,驻崔家沟监狱检察室荣立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体一等功”,走出了一条持续发展之路,连续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该院始终践行“执法要规范、执法必规范”的工作宗旨,打好规范化制度建设的“硬基础”。制定了《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工作经验被陕西省检察院转发。建立健全了执法规范化细则、服刑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和检务公开等十多项200多条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执法检察的内容和方式。坚守执法检察“四个不留”的“硬红线”,坚持深入服刑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检察收押释放、严管禁闭、监防设施等方方面面,不留死角;发现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第一时间提出纠正意见,不留盲区;对监管活动中体罚虐待、滥用戒具等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及时督促监狱纠正,不留余地;通过与监狱纪委控申信息共享、在押人员预约检察官谈话等制度,对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不留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