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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让“不起诉”更透明

发布时间: 2022-08-29

   为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效。2022年8月25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会议拟对一起盗窃案件拟做不起诉处理。此次会议特邀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案件承办人等人参加。


  【案情简要】犯罪嫌疑人李某系挖掘机司机,因劳务报酬原因与受害人张某产生纠纷,后乘张某外出将张某的一部Oppo Reno5k 5G手机秘密窃取后据为己有,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该手机市场零售价格为2386元,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案后将全部经济损失退赔于张某,并获谅解。

  【释法说理】该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纠纷产生盗窃犯意,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且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故决定对李某拟做不起诉处理。


  受邀的各方代表在听取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介绍和处理意见后,认为本案拟作不起诉处理意见合情、合理、合法,一致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表示同意。

  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听证工作是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也是促进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执行不诉案件“应听证尽听证”原则,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在履行法律监督责任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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