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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3-19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破坏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开展侦查和预防工作。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7、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积极探索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破坏环境资源等损害公共利益的民事或行政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

依据部门三定方案,我院内设机构分为“四部一室”,分别是检察综合业务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诉讼监督部、办公室。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服务柞水发展新需要

2、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适应维护稳定新形势

3、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回应公平正义新期盼

4、持续巩固司法改革成果,助推法治柞水新进展

5、切实加强自身基础建设,增添履职尽责新动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属于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74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2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的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财政拨款资金收入194.57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8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权责发生制资金结转减少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74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6.2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的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财政拨款资金收入194.57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8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权责发生制资金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74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2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的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财政拨款资金收入194.57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8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权责发生制资金结转减少;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74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6.2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的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财政拨款资金收入194.57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8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权责发生制资金结转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6.20万元,较上年增加35.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20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401480.45万元,较上年增加17.37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3.83万元,较上年减少0.76万元,原因是缴费比例变更

3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1.92较上年增加21.92万元,原因是上年无预算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2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85.22万元,较上年增加54.19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中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0.14万元,较上年减少18.86万元,原因是节流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8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遗属人数没有变化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20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64.49万元较上年增加33.46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中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80.87万元,较上年增加1.87万元,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单位部分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0.8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4、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4.57万元编入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执行,较上年减少120.89万元,原因是中省转移资金结转减少

1)按功能支出分类:

行政运行(204010160.96万元,较上年减少42.29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结转减少

其他检察支出2040499123.37万元,较上年减少57.63万元,原因中省转移资金结转减少二是案件数量增加办案成本提高办案费用增大

其它公共安全支出204990110.24万元,较上年减少9.76万元,原因是当年司法救助资金未列支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30160.96万元,较上年减少42.29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结转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6.37万元较上年减少80.66万元,原因是中省转移资金办案费结转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24万元,原因是当年司法救助资金未列支

资本性支出(310107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原因是2020年中省转移资金装备经费当年未列支

3)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60.96万元较上年减少42.29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结转减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6.37万元较上年减少80.66万元,原因是中省转移资金办案费结转减少

机关资本性支出()(504107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原因是2020年中省转移资金装备经费当年未列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24万元,原因是当年司法救助资金未列支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55万元,较上年增1.55万元(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费2.55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多数利用我单位廉政灶减少在外接待次数成本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公务用车成本提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会议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要求,按照标准控制我单位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3.2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培训多为机关干部综合业务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故将2021年培训费由中省转移资金办案费列支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2021年,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支出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2021年,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中政府采购资金107万元编入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执行。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6.2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1年,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原有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0.87万元,较上年增加1.87万元,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单位部分增加

2021年,本部门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中机关运行费16.37万元编入2021部门综合预算执行。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 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 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 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 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 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313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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