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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无黑无恶”单位创建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20-11-19

  年初,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开展“无黑无恶”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近日,镇安县院再次召开“无黑无恶”单位创建推进会,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推进“无黑无恶”单位的创建。


  会议强调:

  要政治站位再提高,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全体干警要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扫黑除恶的政治意义、社会意义与法律意义。

  要工作措施再精准,深入推进“六清”行动。对正在审查的一起涉恶案件,要求加快办案进度,保证案件质量,到年底保证实现案件“清零”;同时在案件审查中,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书,有效地促进行业治理。

  要机制建设再完善,确保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结合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线索核查机制、案件质效机制、源头治理防范机制”常态化机制,确保线索核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落实案件审查责任,确保依法履职,注重程序与效率的统一;针对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强化跟踪问效和督办问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要宣传力度再加强,营造“扫黑除恶”氛围。通过“无黑无恶”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发动全员参与,为创建“无黑无恶”县奠定坚实基础,全力营造“黑不生、恶不出、乱不起”的长治久安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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