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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联动救助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燃生活希望

发布时间: 2021-08-16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对暂予监外执行矫正对象“跟踪”监督中发现,镇安县云盖寺镇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患有高血压3级(极高危)合并靶器官受损、二型糖尿病及脑出血并发症,病情加重卧病在床,丧失语言能力、生活无法自理。李某日常起居由其80岁的老父亲及女儿轮流照顾,其小女儿还在安康某高校上学,高额的学费、生活费以及李某的医疗费让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不堪重负、举步维艰。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了解到实际困难后,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行动,牵头联合镇安县司法局、云盖寺镇司法所帮助李某申请社会救助,经多次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镇安县民政部门同意对李某进行临时救助。


  7月21日上午,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镇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云盖寺镇司法所干警一行五人,前往李某家中将临时救助金送到李某的手中。拿到临时救助金后,李某年迈的父亲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说道“真的感谢各位领导一直以来对我家庭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家看到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这笔救助金在我手上真的比泰山还重,我会用这笔救助金让儿子继续去医院治疗,让每一分钱都用在治疗他的病情上,延续他脆弱的生命”。

  今年以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办案要兼顾天理、国法、人情”的司法理念,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活动要求,在办案中高度关注生活困难的涉案当事人,积极探索创新救助举措,完善社会化多元救助体系,努力实践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实现联动救助和精准救助,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构建社会救助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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