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首站就来到秦岭柞水牛背梁国家自然保护区,作出了“要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的重要指示。在此一周年之际,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开展了“牢记秦岭之训▪当好秦岭卫士”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中,第二党支部检察干警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学习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工作要点》《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工作实施方案》,重温了入党誓词,并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先后来到青铜关镇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米粮镇熨斗五烈士墓进行了公益诉讼“回头看”和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查看了沿线“五乱”问题治理情况,对沿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了摸排,并对沿线部分垃圾进行了收集清理,以实际行动保护镇安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0余件。其中,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为生态镇安、美丽镇安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责无旁贷,将统筹发挥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为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当好守护秦岭的钢铁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