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犯罪标签效应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促进其无痕回归社会。3月27日下午,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召开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联席会议。商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立出席主持会议,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乐,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李永康等参加会议。
会上,商州区检察院结合所办理的案件,就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不到位、对符合出具无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证明等影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等问题进行通报,就当前需要解决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进行了沟通协商,并向公安机关送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有关意见的函》。
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乐表示,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高度重视,今后将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各辖区派出所在出具犯罪记录时由所长把关,报局治安大队审批。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是司法机关的责任和使命。今后,商州区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把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贯彻到检察监督全过程,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