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消毒产品生产、销售市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上级检察院开展消毒产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近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辖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部分诊所、医药门店等场所,对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专项监督调查。
调查中,检察干警通过现场查看、实地走访、查验资料等方式,核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是否履行留存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书、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经营义务,并对生产企业从业人员、仓储区及储物存放是否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进行了排查。重点对照最高检“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检测情况汇总表,核查诊所、医药门店在售的消毒产品是否违法添加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物料,并结合消毒产品说明书,查看产品宣传内容是否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治疗效果,是否标注用于人体特定部位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内容。调查过程中,该院干警还向经营者宣传生产、经营“消”字号产品应当注意的义务和问题制剂的危害,强化经营者单据证书索要留存意识,促进其合法合规经营。通过对辖区1家“消”字号产品生产企业、3所诊所及10余个医药门店的集中调查,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规范了“消”字号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下一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持续做好消毒产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及时督促消除消毒产品存在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