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商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的李某等五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李某等五人在商州区一河道内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其使用的手撒网,网目尺寸小,对捕捞对象选择性差, 严重破坏幼鱼资源和水域生态安全。
商州区检察院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契合检察融合履职要求,办案人在依法对该案作出刑事处理的同时,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密切关注涉案水域生态环境.经多渠道请教生态修复意见,拟通过专业评估后,要求李某等人分批投放人工鱼巢,修复受损的水域生态,并将该情节纳入对本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考量。
生态保护不单是检察职责,更是商州检察人守护美好生活的坚定信念。本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结合丹江水源保护实际,四大检察联动,持续守护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