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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一念悬崖,切莫匆匆而“刑”

发布时间: 2024-03-06

  “想成功,先发疯,不顾一切向钱冲。”“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加油加油!”这些癫狂夸张的口号背后,是一场人性的豪赌。一念之间,你的人生可能会“弯道超车”,误入陷阱。 

  案情回顾 

  “听说有了前科,孩子以后进国企或是考公就没可能了。一开始对方两次联系我供卡刷流水,我担心是跑分,怕犯法都拒绝了。后来转念一想,就赌一把,万一没事还能轻松赚一把,没想到……”讯问室里,曹某埋头低声说,眉眼间流露的尽是悔意。 

  近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犯罪嫌疑人曹某为了赚取高额报酬,在多番思想斗争后决定孤注一掷,跨省提供银行卡为他人使用,事后获利3000元。一念之间,曹某陷入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沼泽地,最终充当了网络犯罪活动的帮凶,等待他的将是一场法律的审判。 

  检察官说法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为“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 

  目前司法实践中最多的“帮信”类型就是收购、出售、出租银行卡等支付结算账户(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帮助犯罪活动接收、转移资金。“帮信罪”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触犯“帮信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帮信罪”,被判处刑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同时,惩戒措施也不可避免。针对银行卡,会有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等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显示,“帮信罪”起诉人数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成为第三大罪名。这类犯罪嫌疑人大多数法律意识淡薄,为谋取一点利益,成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同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没有直接参与到犯罪中,就不会触犯法律。殊不知,这种狡辩在事实与证据面前显得苍白无力,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肃处理。在此提醒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守好自己的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等,不要收购、出售、出租银行卡等支付结算账户。生财有道,切莫被蝇头小利冲昏头脑,匆匆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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