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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有说“法”】酒吧消费需自愿 构成敲诈就获罪

发布时间: 2024-02-18

  走进酒吧消费,发现酒水太贵,想要讨价还价,被人堵门被迫缴费,事后报警处理,店家辩称都是正常交易,不是犯罪。那么针对这种情形,阁下该如何应对? 

  参考案例:王某系酒吧经营者,以组织相亲的名义引诱李某来消费。消费后,李某觉得价格过于昂贵,不想全额付款,王某便喊人堵门围人,声称“不付钱就别想出门”,李某被迫无奈只得全额付款。 

  王某的行为该如何评价? 

  总体来看,此类行为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但由于客观行为的不同,也会导致涉嫌罪名的不同。 

  一是诈骗罪。若李某对自己所消费的商品是明知的,对支付金额也是自愿的,那便属于正常交易。 

  二是强迫交易罪。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追求经营利润。由于王某不是在追求正常交易所带来的利润,而是以交易为幌子,迫使李某交纳远高出合理价格的金钱,属于非法占有目的,故不认定为强迫交易罪。 

  三是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由于王某的恐吓行为还不足以实际压制李某的反抗,只是使得李某产生恐惧,进而支付费用,故认定为敲诈勒索更为适宜。 

  当然,若双方发生争执后,王某一方有非法限制李某人身自由的情形,还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犯罪。 

  本案中应认定王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首先,李某对具体收费金额事先不明知,即李某并没有和王某形成以收费金额为内容的交易约定。其次收费标准明显高于正常价格,即使李某事先未提出查看收费目录,也不应视为李某同意该收费金额。最后,李某支付全额费用非自愿,而是在王某采取了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后才支付的。故王某涉嫌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酒吧应守法经营,明码标价,自愿消费,做细水长流的生意。顾客应理性消费,懂法用法,过实实在在的生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来都不是一句口号,让我们一同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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