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在各大媒体平台看到这样一条新闻。8月9日,李先生坐在便利店门口乘凉,一男子走到店门口取共享充电宝,第一次没有取出来,他一脚踹在充电设备上。李先生在一旁说“踢烂也踢不出来的”,男子再次去扫码取充电宝时,手机没电了,一下把怒火引发到李先生身上,双方发生口角,该男子挥拳打他头部,随后逃离现场。李先生称他始终没有还手,因为担心被认定为互殴,也不想给店老板带来麻烦。
说法
李先生被殴打拒不还手无疑助长了打人者的不正之风,为此让我们了解一下互殴与正当防卫区别是什么?
1、互殴与正当防卫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正当防卫目的是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相互斗殴是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
(2)法律责任不同。合法的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相互斗殴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
(3)对象不同。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防卫人的防卫行为具备正当性。而互相斗殴的双方实施的均为以伤害对方为目的的不法行为,双方的行为均不具有正当性;
(4)行为是否具有主动性不同。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自卫行为,是一种被动反击。而互相斗殴双方行为都具有主动攻击性;
(5)社会危害性不同。互相斗殴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维护社会安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避免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检察官提醒:对于自身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等待警察到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对暴力侵害我们要勇敢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