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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保障社会平安稳定

发布时间: 2023-01-01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印发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将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举,综合施策,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专班,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干警会反复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检察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坚决扛好专项行动的政治责任。

    引导侦查取证,优化案件办理

    坚持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加强引导案件的取证方向、证据载体、证明事项等,强化与一线侦查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在案件批捕后,重视诉前引导取证工作,及时引导和督促侦查机关补正工作,快速实现证据标准从批捕到起诉的转变,节约办案的时间成本,提高案件质效。该院在办理黄某军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时,批准逮捕阶段发现黄某军的行为可能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在案证据并不充分,办案人员根据卷宗内的材料线索,在审查起诉阶段向侦查机关发出了一份《补充侦查提纲》,要求侦查机关与首次询问过黄某军的异地侦查机关联系,调取其当时的询问笔录。根据该份笔录内容,黄某军在第一次接受询问时就已被明确告知其名下银行卡内有涉诈资金流入。在此之后,黄某军将该银行卡注销,并多次转移卡内余额。最终该份笔录被作为关键性证据采纳,黄某军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延伸打击广度,提升治理深度

    截止目前,该院受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类案件数量最多,此类案件往往证据比较单一,其上游诈骗犯罪层级多、牵连广,社会危害性极大。本着“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理念,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深挖案件源头,要求公安机关积极发挥与外地侦查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争取将违法犯罪团伙连根拔起。在严厉打击的同时,重视优化监管机制。如在办理的贾某云、张某远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承办检察官在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席会议中,要求两家单位共同发力,针对路边推送小广告的摊位进行检查治理,净化市场环境,最大限度挤压诈骗类犯罪的滋生空间。

    精准有力打击,坚持靶向发力

    对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严把证据审查关口,特别是在主观明知、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上,严格按照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要求,全面客观梳理案件证据链条,同时明确区分涉案人员在案件中的层级划分、地位作用,为少捕慎诉慎押和精准量刑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保证精准打击、靶向发力。在办理贾某云等多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侦查机关将涉案的张某尧、张某鹏、张某奇三人以诈骗罪提请批准逮捕,经审查后,承办人认为张某尧、张某鹏二人主观上并没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未造成他人被诈骗的后果,也未达到发送诈骗信息“情节严重”的标准,因此不应当将二人的行为定性为诈骗。其二人在主观上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客观上非法获利3万元以上,且被帮助对象已达到犯罪程度,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张某奇主观上并不明知其推送的广告系虚假诈骗广告,客观上获利数额也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其行为既不构成诈骗罪,也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在批捕阶段改变案件定性,对张某尧、张某鹏以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对张某奇以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重视专业学习,把握法律尺度

(与公安机关商讨研判案情)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突增,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和诈骗方式层出不穷,该类犯罪更加具有多样性和隐蔽性。受到地域范围和经济发展的限制,长期以来,该院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偏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知运用程度和办案经验相对较少,针对暴露出来的业务短板,办案干警主动加强学习,努力迎头赶上,不仅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协商,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以供学习、办案需要,还主动组织学习其他地区的典型案例、办案经验,同时在办案的过程中,积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商,利用碰头会、联席会等方式,就案件进行探讨研判,在学习提升的过程中也保证了每一起案件的质量。

    加大反诈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2022年以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该院积极开展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一方面,要求全体干警安装国家反诈APP,以点带面向周边亲友普及反诈骗信息。另一方面,组建一支法治宣传工作队,通过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途径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对老年人、青少年等容易受骗群体,着重向其宣传电信诈骗手段、危害性及防范提示,提醒群众不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不轻易点击可疑链接和告知陌生人验证码,如遇到可疑情况时,及时与亲属、朋友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三是依托单位微信公众号、工作群,持续推送反电诈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意识,发动群众积极转发分享,扩大宣传覆盖面,并通过报纸、网媒及时报道身边办理的实际案例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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