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羁押审查工作,准确慎用羁押措施,4月28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一涉民营企业的犯罪嫌疑人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工作。会议由副检察长徐启智主持,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主办检察官、侦查机关、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工商联等部门代表、人民监督员、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参加了听证会,对张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否需要继续羁押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力求正确适用法律,保证执法规范。
听证中,主管检察长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听证工作的规定、要求及程序对听证员进行了讲解,告知了听证员的权利和义务;办案检察官对本次听证案件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进行汇报,对该次听证工作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理由及法律依据进行了讲解;之后让各听证员就自己所在行业及其履行的职责对本案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继续羁押进行了评议,提出了综合性的评议意见,最后本院在充分听取听证员的意见后作出了决定。
本次听证工作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高效的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充分释法说理,切实贯彻刑事司法政策和高检院的规定,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公平、正义、“感受到”规范执法,充分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