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在该县人民政府广场开展“7.15”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日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主题宣传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集中向过往群众宣传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了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呼吁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及秦岭“五乱”违法犯罪线索,踊跃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筑牢保护秦岭生态安全屏障。
此次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检察之力守护秦岭绿水青山的有力举措。现场共向群众发放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倡议书1000余份,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彩页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了“保护秦岭生态 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