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研究

多措并举 实现对虚假诉讼的有力监督

发布时间: 2024-02-26

虚假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有效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五号检察建议”,推进法检沟通协作,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重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了一批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为促进社会治理和诚信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2020年以来,重庆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130件,提出抗诉3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64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6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7件。移送违纪违法犯罪线索44件,追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刑事责任51人。有4件案件分别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典型案例”“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监督典型案例”“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等。

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从案件数量看,案件受理数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在2022年达到顶峰,但2023年有所回落。2022年案件受理数大幅上升,主要因为对4件疑难复杂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成立专案组,全市三级检察机关集中力量办理,共受理专案413件,占2022年受理数的65.8%。

第二,从案件类型看,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最多,占比92.4%,在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中居于核心和基础性地位。此外,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占比5.3%。

第三,从监督层级看,基层检察院办理监督案件最多,提出监督意见占全市结案数的59.6%,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在基层法院更易发多发。

第四,从受理方式看,对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检察机关以依职权启动监督为主,占比89.8%。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案件线索来源途径逐步拓展、渠道不断丰富,主要包括依托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审查关联案件等方式自行发现线索,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线索,案外人举报线索等。

第五,从案由分布看,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仍是虚假诉讼的高发领域。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虚假诉讼开始向金融借款、股权转让、破产债权确认等新领域延伸,涉虚假劳动仲裁、虚假公证债权文书案件也有所显现。

第六,从诉讼目的看,利用虚假诉讼掩盖受贿犯罪事实的情况开始出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打击力度的持续提升,职务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隐蔽化,出现以提起虚假诉讼形式实现受贿意图的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在妨碍司法秩序、侵害司法权威的同时,侵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损害司法公信力。

针对上述案件特点,重庆检察机关探索出相对应的举措,实现对虚假诉讼的强有力监督,依法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是用好大数据,有效解决线索发现难题。主动跟上、适应数字化发展大势,依托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充分挖掘、用好大数据,形成“智能排查—人工审查—深入调查—移送侦查—裁判监督”的虚假诉讼监督模式,有效解决线索发现难题。如涉“套路贷”虚假诉讼专案,检察机关在办理个案过程中,以“民间借贷纠纷”为案由,梳理出“成立公司吸收公众存款”“通过关联公司收取咨询费、服务费”等多个关键要素,对全市近5年约264万份民事判决进行筛查,发现涉“套路贷”“逃废债”等虚假诉讼监督线索4400余条。

二是形成监督合力,有效解决案件查证难题。强化横向协作支持,对疑难复杂涉刑民交叉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会同刑事检察部门加强分析研判,拓宽办案思路,与刑检、刑执部门联合挂牌督办9件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有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纵向顺畅贯通,坚持上下联动,市检察院牵头组建虚假诉讼监督专案组和专门调查小组,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研判调查方向、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实现全市三级院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办理全覆盖。

三是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有效破解人员追责难题。深挖细查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背后的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线索44件,追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刑事责任51人,法院作出司法惩戒7人。

四是注重以虚假诉讼监督强化社会治理。针对监督中发现的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及明显的管理漏洞等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压缩虚假诉讼存在的空间,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完善”的办案效果。

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