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3日在山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陶 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三强两好”美丽幸福新山阳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保障和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定不移执行中央决定,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
党的十九大和中省市县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后,我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做了大量工作。
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干警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全力配合改革。
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政治责任,对照改革方案所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对涉改部门的编制、人员、装备等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全力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认真做好案件线索、涉案财物、档案资料的清理清查移交工作,在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的前提下,狠抓已经立案案件的结案工作,检察环节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加强教育引导,稳定干警队伍。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院党组先后两次召开涉改部门干警集体谈话会,面对面讲清楚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意义,教育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始终保持检察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过硬的纪律作风。同时,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与拟转隶干警一对一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引导干警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二、坚定不移保障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投入平安山阳建设,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受理批捕案件76件91人,经审查依法作出批捕决定64件72人,不捕12件19人,不捕率为16%。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0件18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27件160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4件4人,不起诉8件8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1件1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9件12人。
突出工作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以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枪涉毒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为重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全年共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20件22人,起诉21件28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转变监督理念,提高办案质量效率。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延伸,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的理念,坚持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侦监部门共提前介入案件6件,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案件11件,所介入案件均在法定期限提前办结,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坚持宽严相济,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予以打击的同时,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刑事犯罪,当宽则宽,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在办理未成年人王某盗窃案时,办案部门综合考虑违法犯罪事实、悔罪表现和学校、社区走访意见等因素,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与学校、家庭签订帮教责任书,定期回访,积极帮教,使其人生重归正轨,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信访接待、检察长接待日和领导包案等制度,不断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共接待群众来访85件次,其中检察长接待21次,共受理涉检问题线索55件,初核14件,移送自侦部门初查11件,向本院相关部室和其他部门分流转办12件,其余复查后全部息诉罢访。全年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件1万元,实施司法救助2件1万元,有效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坚定不移惩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目标,深入开展“雷霆90”行动,严肃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突出重点,严查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1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18人,其中大案3件4人,要案3件3人。截止12月底,已全部侦查终结(上期期末未结3件3人),其中,移送审查起诉12件14人,不诉5件5人,撤案2件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聚焦扶贫领域,助力脱贫攻坚,先后查处了两个镇三个村5名村干部贪污五保、低保资金等与民争利的职务犯罪案件,维护了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按照省市指定管辖,查处了原商洛市某银行副行长、纪委书记刘某某受贿15.8万元等一批在全县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发挥了惩治腐败的利剑作用。在办案过程中,全体干警高度重视办案质量、严守办案纪律、讲究办案策略,着力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和经营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打防结合,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预防机制。针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5类8个,完善防控措施10项,建立健全了动态监管和防范预警机制。深入工程建设领域和扶贫领域开展专项预防12件,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和整改。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防范商业贿赂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共为各类工程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010件,促进了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二是积极进行犯罪分析。联合办案部门,撰写职务犯罪分析报告3份,发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率100%,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我院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得到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以县反腐败领导小组文件转发全县各级各部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结合“预防职务犯罪邮路”主题活动,举办预防讲座4场,法制报告会15场。依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24场次,教育党员干部1300余人。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优秀作品创作,策划拍摄了反腐倡廉微电影《深渊》,不断丰富警示教育的形式和载体。
四、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监督成效显著。加强侦查监督,在城关派出所挂牌成立了山阳县首个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积极探索检警信息共享和侦查监督新机制。侦监部门严格审查把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0人、撤案8件1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检察建议1份,纠正漏捕6件6人。公诉部门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10件,改变公安机关定性2件2人,追诉漏犯4人,纠正漏罪2人。加强审判监督,公诉部门在做好出庭公诉工作同时,严把把关,不断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共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意见4件,确保了公正判决。同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促进案结事了。
民事行政检察稳步推进。不断完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全面加强对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构建新型权益保障机制。全年共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执行监督案件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1件,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共发出检察建议21件。其中,通过公益诉讼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收回闲置国有土地70余亩,督促相关企业恢复植被30余亩。积极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保护金钱河湿地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加大对山阳青山绿水的保护力度。
刑罚执行监督不断加强。实施驻所检察室网络系统分级保护和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升级改造工程,积极创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开展看守所安全监管检查18次,召开狱情动态分析会12次,发出检察建议9件。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2件2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5件,检察建议5件。全面排查羁押人员情况,立办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努力构建新型人权司法保障机制。
办案内部监督更加完善。以统一业务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运用为依托,实行案件网上审批、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做到了所有案件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以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等制度为重点,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各类案件175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促进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五、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县委汇报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事项及队伍建设等情况,积极争取县委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对县委的各项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努力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开展人大组织的专项调查、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对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认真研究、努力改进,并及时报告整改办理情况。2017年,市县人大代表对我院整体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我院民事行政检察专项工作报告 ,我院一名副检察长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任期述职,并接受了人大代表评议,通过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坚持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邀请委员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办理委员提案。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依法采纳监督评议意见。完善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完善律师会见、阅卷等机制,主动向律师推送案件进展信息,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权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利用案件公开系统公开程序性案件223件,法律文书112份,重要案件信息65条,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检察信息282条。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主动与媒体对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日”、法律“六进”、平安创建等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
六、坚定不移打造过硬队伍,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抓班子带队伍赢公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三重一大”和“一集中两报告”等制度,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以党章和“两准则”、“四条例”学习为重点,继续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干部管理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凝聚工作合力。
抓学习重实效提素质。以“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为载体,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知识竞赛和“检察理论”研讨会等活动,不断加强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加强宣传调研和检察文化建设,在市以上各类主流媒体发表调研文章79篇、宣传稿件171篇,举办趣味运动会、庆祝建党96周年联欢晚会等文体活动3场,开展爱老敬老、关爱留守儿童等公益活动10余场,为留守儿童、困难群众捐款捐衣捐物,切实把“文化育检”理念转化为了全体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抓司改明权责聚合力。在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的基础上,严格标准和程序,完成了二批入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新遴选员额检察官4名,目前全院共有员额检察官16名,占中央政法编制的29.6%,进一步加强了办案力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明确了司法办案责任。与上级院步调一致,同步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将原有内设机构精简合并为“六部一室”,切实提高了机关运行效率。全面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稳妥开展经费、资产划转工作,努力构建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和办案需要的检务保障机制,检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以“五个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五”长效机制为抓手,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紧盯关键少数、紧盯八小时外,不断加强检风检纪的日常监督,弛而不息纠“四风”,切实转变干警纪律作风。同时,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抽调得力干警,成立两个工作队,分别在西照川镇黄泥河村、太阳关村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先后协调有关部门为西照川镇黄泥河村解决拖欠建校款6万元,产业扶持资金20万元,为太阳关村争取产业扶持资金40万元,有效缓解了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
各位代表,2017年,是新一届检察院领导班子任职的第一年,也是我县检察事业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市县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创佳评差最佳单位等表彰奖励10余项,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公诉部被团省委、省综治委命名为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先后有6名干警荣获省市县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其中,一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大比武中取得了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业务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三是个别干警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宣传调研工作还要继续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认真解决。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职能调整与完善的改革之年。今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县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五个扎实”和“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山阳全面小康、撤县设市的奋斗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三强两好”美丽幸福新山阳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个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向县委汇报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事项及队伍建设等情况,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全力以赴抓好脱贫攻坚,努力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
二是接受人大监督,始终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强化人大监督意识,坚持定期不定期向人大汇报重要工作部署、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执法办案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破解难题、排除干扰、推进工作。认真开展人大组织的专项调查、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对视察审议意见和交办事项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切实整改落实。加强联系代表工作,尊重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使检察工作更好的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保障民生。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要重点打击各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和“村霸”、“沙霸”等各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司法活动的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违法执行等问题,更好的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加强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工作机制。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继续深化检察官员额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大部制和人财物省级统管四项改革,建立健全清单管理、绩效考评、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和员额检察官统筹管理、动态调整等机制,逐步建立素能、权力、责任、保障相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三强两好”美丽幸福新山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