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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4-18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0日在山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陶 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山阳抢抓机遇、快速崛起的五年,也是我县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全面推进、科学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建设美丽幸福山阳”的发展战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工作重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扎实开展平安山阳建设,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批捕案件301件467人,经审查依法作出批捕决定266件419人,不捕35件48人。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558件803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508件741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50件62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508件731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27件40人,不起诉23件32人。一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刑事犯罪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坚决予以打击。五年来,共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故意伤害、放火等重大刑事案189件196人,起诉181件188人,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中甲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及时受理审查、及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二是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效率。按照“介入不越权,建议不决断,监督不干扰”的原则,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为案件快捕快诉做好准备。五年来,侦查监督部门共提前介入案件52件,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案件42件,所介入案件均在法定期限提前办结,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坚持宽严相济,注重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犯罪,能不捕的尽量不捕,能不诉的尽量不诉,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15人,不起诉9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强化教育感化效果。

    二、始终把遏制腐败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惩治各类职务犯罪

    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强化预防措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年来,共受理初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举报线索178件210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9件7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0件6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11人。截止目前,已侦查终结52件65人,正在办理5件6人,移送起诉52件65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50余万元。2012年以来,先后查办了谭某某、康某某、朱某某等利用职务之便骗取、贪污孤儿救助、危房改造、陕南移民搬迁补贴资金和低保、大病救助款等1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确保了国家支农惠农资金安全使用,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按照省市指定管辖,查处了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曲某某贪污49万元、受贿2万元等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竖起了山阳反贪工作的一面旗帜。在办案过程中,全体干警严守办案纪律、讲究办案策略、改进方式方法,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和经营秩序。高度重视办案质量,着力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惩防并举,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结合“平安创建”、法律宣传“六进”等活动在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风险排查,建立健全防范预警机制,共开展预防调查17件,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28件,实现了长效动态监管。深入陕南移民搬迁、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25余次,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和整改。五年来,共为各类工程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3680次,有效发挥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防范商业贿赂犯罪、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案件查办工作认真撰写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深入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意见和对策,为全县工作大局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2013年、2014年,我院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连续两年被省院评为全省“十佳综合报告”。三是加大预防警示教育力度。成立宣讲团,深入机关单位、镇办村组、企业学校共举办预防讲座100余场,法制报告会60余场。依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县内外168个单位380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我院警示教育基地被市院评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优秀警示教育基地,预防科被评为预防素能比武优胜单位。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优秀作品创作,我院策划拍摄的警示教育片《煎熬》先后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三等奖,被省院评为一等奖,与我院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一并被收入《陕西省检察机关系列业务丛书》。

    三、始终把法律监督作为重要使命,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刑事诉讼监督成效显著。加强侦查监督,侦监部门严格审查把关,督促立案21件、撤案14件,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6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2件次。公诉部门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57件,通过审查案件追诉漏犯12人。加强审判监督,认真做好出庭公诉工作,监督审判机关严格公正司法,并对裁判文书认真审核,确保公正判决。对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及缠访,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二是控告申诉检察不断加强。建立健全有访必接、带案下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和领导包案等制度,依法办理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帮扶救助和非访劝返等工作。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569人(次),检察长接待78次,受理举报、控告线索495件,初核130件,移送自侦部门初查40件,转有关部门办理74件,其余已全部复查后息诉罢访,实施司法救助18件26人共30.2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控申科被省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三是民事行政检察稳步推进。按照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的要求,认真落实修改后民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五年来,共办理案件144件,其中民事审判监督案件36件,执行监督案件70件,公益诉讼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件,均已回复,通过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0余万元。四是刑罚执行监督健康发展。全面实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和超期羁押预警机制,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监狱事故隐患清查、安全监管和刑罚执行等专项检查活动,立办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18件,提出书面检察建议28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人员核查回访680余人(次)。扎实开展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纠正脱管3人,漏管4人,有效防止了监管不到位和执法违法等问题的发生。

    四、始终把党的领导摆在首要位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党的领导下,让人民监督权力,确保检察权在法制轨道上运行。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向县委汇报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事项及干警队伍建设等情况,积极争取县委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对县委的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都能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努力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二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开展人大组织的专项调查、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对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认真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改进落实,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政协开展专题调研,主动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积极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社会各界代表3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广泛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利用案件公开系统公开程序性案件423件,法律文书169份,重要案件信息44条。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检察信息680余条,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

    五、始终把规范执法作为主要抓手,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把干警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一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和一年一个专题教育研讨制度,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纪律、作风和素能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健全完善民主监督、述职述廉、绩效考评等制度,促进全体干警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查办和推动工作上。通过举办“检察理论”研讨会、确定专人开展专项调研等方式,不断加强调研宣传工作,先后在市以上各类主流媒体发表调研文章、宣传稿件520余篇,有5名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获得省市表彰奖励。二是坚持抓学习重实效提素质。坚持周一例会集体学习不间断,不断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和党纪法规教育。以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为载体,大力营造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浓厚氛围。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组织检察人员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采取专项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知识竞赛等方式,全面提高检察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省级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创建为依托,先后举办各类文体活动8场,举办道德大讲堂21场,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爱老敬老等公益活动20余场(次),发动全院干警为困难儿童、孤寡老人捐款5次36000余元,展示了检察干警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和积极向上的时代风采。三是坚持抓管理保廉洁赢公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外,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让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严格执行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建立执法办案质量考评和错案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四是坚持抓基础固根本强保障。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建成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技术侦查办案用房,配齐了办案设备,全院办案办公条件彻底改善。给自侦部门配备移动办案终端设备11台,为法警队配备执法记录仪4台,建成了检察内网和侦查专网,统一业务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实现了案件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流转,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各位代表,这五年,是我县检察事业平稳较快发展的五年,是我县检察队伍素质显著提高的五年,是我县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发展的五年,是我县检察机关获得荣誉最多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司法考试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县创建省级卫生园林县城工作先进集体、“丰阳堡垒·天竺先锋”党建主题活动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表彰奖励36次,先后有25名干警荣获省、市、县各级表彰奖励,反贪局、公诉科荣立集体三等功,5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连续五年在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连续五年被评为创佳评差最佳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与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三是个别干警执法办案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与建设过硬队伍的要求还有差距;四是调研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五个扎实”和“追赶超越”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山阳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目标既已明确,关键就在落实。今后五年,我们一要更加用心地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紧盯山阳“五大发展定位”、“五个翻一番”目标和“十件大事”,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安全的能力,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增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效果。二要更加主动地创新社会管理。切实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政治责任、主要任务,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三要更加坚定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坚定不移的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政策的落实,深入开展“精准预防”工作,把职务犯罪预防挺在前面。四要更加扎实地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不断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等问题。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点做好刑罚交付和变更执行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五要更加深入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以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为方向,以业务能力建设为关键,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以办案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程序衔接机制等改革,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检察干警队伍。


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检察院班子任职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按照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既敢于担当作为、强化检察监督,又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担当服务和保障山阳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政治责任。

    一、紧紧围绕平安山阳建设,坚定不移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牢牢咬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十八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服务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既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又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妥善处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型案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积极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二、紧紧围绕清廉山阳建设,坚定不移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严字当头、重点发力、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严肃查处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扶贫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继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三、紧紧围绕法治山阳建设,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不断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措施,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加强源头治理,把法律监督职能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减少犯罪、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评估预警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坚定不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主动的向人大汇报重大事项、重要举措,及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和事项,依靠人大的监督排除阻力、破解难题、开展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及时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依靠人大代表的支持畅通渠道、灵通信息、克服不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五、紧紧围绕提升队伍素能,坚定不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继续深化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败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干警队伍。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山阳落实“五大举措”、实施“五大战略”,坚定不移推动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山阳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困难和期望并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因此,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深入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山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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