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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三个三”工作法助推案卡填录规范化

发布时间: 2024-04-01
    案卡填录是检察机关办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业务数据分析的“灵魂”,案卡数据的精准与否,直接影响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案卡数据“零差错”专项活动,牢固树立“数据质量就是办案质量”、“案卡填录无小事”的工作理念,集中整治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案卡填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系统案卡填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业务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做到“三个及时”,确保填录数据高质量
    一是及时学习办案系统操作。针对业务系统不断升级完善,及时学习新升级内容、上级院印发的相关案卡填录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掌握新业务系统的运用,做到熟练操作。二是及时掌握案卡填录说明。对标《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提炼关键、重点案卡填录项,切实做好案卡填录知识的更新学习,确保案件办理环节与在办案系统内的案件信息相匹配,避免同类不规范问题重复发生。三是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发现有填录不规范的问题,及时与填录人沟通,督促及时更正。对案件承办人反映的案卡中发现的无法解决的问题,案管部门及时记录,每月收集整理,并向上级院案管部门和运维反馈,沟通解决。
增强“三个意识”,确保统计工作无差错
    一是增强全局意识。业务数据质量事关全院整体工作,各业务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统一口径填录,确保统计数据来源准确,填报及时;填写涉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案卡信息后要及时与案管部门联系,确保数据生成。二是增强责任意识。落实“谁填录、谁负责”的填录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提高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高度重视案卡填录,严格审核填录情况。三是增强配合意识。各业务条线在统计工作上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联系,对于案卡填录存在的问题及时和本院案管部门及上级院对口条线部门进行协调、汇报,避免漏报、错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落实“三项措施”,确保监管工作无遗漏
    一是强化流程监控。通过系统内日常巡查,利用“数检通”软件及时发现案卡信息填录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办案人员,再进行案件信息变更审核,及时纠正数据信息,提高案件办理信息同步生成业务数据的准确率。二是加大审核频率。坚持每日常规审核和月末固定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在每月末提前一周,提醒各业务部门对当月案件信息进行检查,将当月案件信息变更情况全部审核确认完毕,避免出现案件信息的跨月变更。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案卡填录培训会,将近期收集的案卡信息填录不规范、错填、漏填等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和原因分析,并及时向各办案人员实时反馈,听取各办案人员在填写案卡时遇到的问题,对于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沟通,想方设法解决。从案卡填报技巧、规范性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案卡填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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