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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检察院聚焦三类主体推进综合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1-22

    近年来,商洛市山阳县检察院落实高检院“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的总体要求,以建立健全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多元化工作体系为重点,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保护化,全面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注重区分对象,尊重每一名罪错未成年人。对进入检察环节的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评估行为性质,科学选择干预手段,特别是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保护处分未成年人,引导其正面思考,避免走上犯罪道路;探索为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开展主题心理辅导,鼓励其接纳自我,积极尝试融入社会。

    关注个案关怀,呵护每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对因犯罪行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经监护人同意后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帮助修复心理创伤。对于个人创伤严重,家庭缺乏教育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协调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对其进行为期数月的长期心理治疗。

    注重亲职教育,帮助解决每一个问题家庭。重视未成年人行为偏差与家庭教育环境的紧密联系,构建“六个一”亲职教育方式,即要求涉罪未成年人父母“提供一份《亲职教育家长承诺书》、学习一份《家长须知》、签订一份《考察协议》、观看一部警示教育视频、参加一次亲子活动、参与一次亲职教育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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