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山阳县公安局板岩派出所、山阳县司法局南宽坪司法所三家联合成功调解了一起寻衅滋事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办案效果。
兰某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由山阳县公安局移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通过阅卷了解兰某某现系一名在校大四学生,其因家庭成员和被害人肖某某之间的矛盾而多次找肖某某理论,并对肖某某造成了一定的人身伤害。因双方隔阂较深,民事赔偿久拖未决,案件也无法及时审结。为了更好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办案检察官主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办案机关进行调解。故此,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会同山阳县公安局板岩派出所一起前往南宽坪司法所,约见了双方当事人。调解人通过释法说理,从法理人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的效果等方面以个别谈心、当面沟通交流等形式,经过多轮次的思想工作,使双方消除了隔阂,解除了顾虑,化解了矛盾。当场达成了和解,签署了由兰某某的父亲代兰某某向肖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和解协议,肖某某也表示原谅兰某某,愿意再给兰某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双方当事人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不计前嫌、握手言和。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三家联动,在执法办案中注重化解矛盾,心系人民群众,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基层群众和服务保障民生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