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项活动 > 公益诉讼

检察长郭宝成出庭支持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 2019-06-04

    2019529日下午,由我院提起诉讼的吴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商南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我院检察长郭宝成、民行部副部长杨文芳出庭支持公益诉讼。

    该案中,吴某某为了微薄小利,使用禁猎工具“电猫”,于禁猎期内在禁猎区非法捕杀野猪1头、猪獾3只,破坏了秦岭自然生态,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案件出庭工作顺利进行,庭审前,郭宝成检察长专门召集办案人员讨论分析案情,捋清辩论思路,研究制定庭审预案。庭审中,郭宝成检察长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并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秦岭自然生态,严厉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重要指示精神,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角度,发表了出庭意见。在大量有力、有效的证据面前,被告人当庭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生态环境、国家利益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作为一起典型的非法捕杀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我院对吴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仅是对被告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一次法律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资源。任何破坏自然生态,侵害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赵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