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网络飞速发展,电信网络犯罪尤其是涉“两卡”犯罪呈井喷之势。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一二三”工作法,区分电信网络犯罪案件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下简称“掩隐罪”),提升办案质效。
成立一个专班,凝聚办案共识。以转变刑事检察理念和创新工作发展为抓手,每周一例会组织刑事检察干警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统一办案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与公安、法院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共同成立电信网络犯罪活动办案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该类案件发案特点、趋势等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个案出现的新情况,对嫌疑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所起作用、对上游犯罪明知程度、获利多少等情况综合分析,对证明标准和法律适用达成共识。如在办理王某某帮信案中,公安机关就其提供银行卡并配合刷脸转账的行为涉嫌帮信还是掩隐听取检察机关意见,该院电信网络犯罪办案组检察官积极提前介入,经过与侦查人员共同分析研判,向公安机关建议帮信罪的侦查思路和方向,后该案以帮信罪顺利起诉判决,王某某认罪认罚未上诉。
出台两项机制,加快案件办理。一是制定《“帮信罪”“掩隐罪”证据标准指引》。针对公安机关办理掩隐罪与帮信罪认定标准不统一问题,研究制定该指引明晰标准,以表格式逐项列明,围绕《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帮信罪和掩隐罪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二是制定《网络犯罪证据标准标准指引及量刑幅度(试行)》。在充分征求公安机关、法院意见基础上,对拟不起诉案件,提前与公安机关沟通,充分做好释法说理,避免公安机关复议复核。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的案件,均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向嫌疑人及辩护人阐明量刑建议依据,并将相关生效判决作为参考资料予以出示,避免嫌疑人认罪认罚后上诉问题。进一步对帮信罪和掩隐罪量刑进行明确,按照涉案数额、“两卡”张数、不同量刑情节固定相对确定量刑幅度,避免同案不同判。
强化三个效果,提升办案质效。一是提前引导侦查,做到“证据标准规范化”。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协同研判侦查方向,确定取证重点,夯实证据基础。受理审查逮捕后第一时间阅卷,对公安机关需要补充完善的证据一次性告知,对作出逮捕决定时已经达到起诉标准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两周内及时固定证据并移送审查起诉,避免因办案期限拖延过长导致监控无法调取、资金未及时冻结、无法追赃挽损等问题,为后期快速办理做好准备。二是缩短办案周期,做到“诉讼程序简易化”。对于公安机关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案件尚未到期的嫌疑人,不再重新办理强制措施。对于没有聘请律师的嫌疑人,集中时间安排值班律师进行认罪认罚见证。通过适用速裁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三是创新培训模式,做到“同堂培训一体化”。围绕帮信罪与掩隐罪案件区分问题,一方面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检警同堂培训;举办案例小课堂,拍摄微视频,由检察官讲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小课堂”解决“大问题”效果;另一方面,邀请法官、律师参加交流研讨,共同讨论帮信罪和掩隐罪区分及量刑问题,共同就最高法、最高检典型案件进行研讨学习,形成有效合力,推动办案素能共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