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南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积极主动担当履职,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提供法治保障。
该院立足地域实际,扎实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重点方向,着力整治环境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6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2件,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修复受损的林地面积50余亩,处理垃圾违法堆放点2处,有力地保护了秦岭生态环境。
为进一步推动省院、市院关于秦岭生态品牌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制定《“争当秦岭卫士 助力乡村振兴”检察公益诉讼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秦岭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战略,打造具有商南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品牌服务绿色发展。同时,注重凝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与县秦岭办会签《关于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办法》,与县林业局、公安局联合印发《商南县“林长+警长+检察长”守护古树名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了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手预防为内容的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司法合力。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保护,打造多方参与、共享共治的公益保护新模式,聘任自然资源、林业等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借助“外脑”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下一步,商南县检察院将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时代使命任务中,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教育和引导公众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凝心聚力当好生态检察卫士,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和生态保护治理的双赢共赢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