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保障书记员队伍稳定有序发展,切实增强书记员队伍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保障检察工作,5月27日,我院组织符合晋升条件的聘用制书记员进行了职务等级晋升考试,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明到场巡考,对考试组织和考场纪律进行了巡查,政治部、纪检监察组对考试现场进行全程监督。
晋升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试题以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为主,重点考察书记员对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岗位职责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考试结果将作为等级晋升的重要指标依据。
此次等级晋升考试,意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是常态化教育、管理和培训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一项措施,不仅检验了书记员队伍履职能力水平,也有效发挥了考试激励导向作用,促使其以过硬业务本领服务检察工作,为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书记员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