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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共护企业生产安全----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发布时间: 2022-04-01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2022年4月1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明带队深入企业矿山,“检察蓝”携手应急管理局,共同发力,护航企业安全生产和健康发展。 

  赵明先后走访了陕西华源矿业有限公司、商洛市虎之翼科技有限公司和中油延长石油销售公司商洛分公司三家企业,分别走进企业生产车间,仔细查看了车间生产线、机器设备安全检查与维护、消防设施等情况,了解工人工作日常规范,排查安全隐患,现场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与整改措施。看完现场后,逐一与三家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赵明首先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听取了负责人关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 

  赵明指出,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和发展的生命线。一要强理念,认真做好两手抓,即一手抓生产经营,一手抓安全生产;二要严规范,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 “八号检察建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一把手”安全生产责任;三要增投入,确保在人力、财力、技术上对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加大安全投入,从“抓前端、治未病”出发,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确保生产安全。 

  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要求,树立责任忧患意识,从源头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做好风险管控和排查,切实以安全、和谐、稳定的企业环境促进商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深化与应急、公安、消防、交通、住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合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更好地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助力企业安全生产、健康运营,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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