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由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案件——杨某某、焦某某、刘某某强迫交易案在洛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

杨某某在担任其辖区支部书记期间,对在本辖区内施工的各企业,同等价格条件下杨某某优先承包工程的优惠条件不满足,多次以堵门、堵路等手段强迫高价交易,后又指使其辖区村民刘某某、焦某某以车堵门,强迫高价交易,形成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恶势力。
我院受理案件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由副检察长亲自挂帅,成立专门办案组承办,并亲自出庭支持公诉。最终该案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均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政法机关努力扫除盘踞在洛南的“黑恶势力”的具体表现,为维护洛南政治稳定,社会秩序良好运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