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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选拔、培养、使用年轻干部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 2019-07-23

董凤娥

 

干部队伍年轻化事关检察事业发展大局。近年来,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机制,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和人才保障,基层检察院对这项工作都非常重视,在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当引起关注。下面以我院为例,对这一问题进行检视和讨论。

一、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有编制50个,其中政法专项编45个,事业编制5个。有干警4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42个,事业编制4个。领导班子6人,文化程度均为大学本科,年龄均在51岁以上,中层领导8人,文化程度为本科以上,年龄40岁以下仅一人,其余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上。全院干警35岁及以下14,占干警总人数的30%,40岁以上32人,占干警总人数70%,其中50以上22,占干警总人数48%;研究生学历5人,占干警总人数11%,本科33人,占干警总人数72%,6人,占干警总人数13%,高中及以下2,占干警总人数4%;党员37人,占全体干警总数80%以上。

总的来看,我院的干部队伍文化程度较高,政治素质较强,能胜任检察工作,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干警年龄结构不合理, “老龄化”严重。46名干警中,50以上22,占干警总人数48% 35岁及以下14,占干警总人数的30%, “两头大、中间小”问题严重。在领导班子和中层负责人中表现更加突出。

二是中层以上年轻干部断层。中层以上干部, 35岁以下无一人。在干警的职级层面中,40岁以下的15名干部全部都是科员。9名非党干警中,35岁以下占6人。

人员“入不敷出”。我院自2015年至2018年底虽然增加了8名年轻干警,但因为退休和其他原因同时又减少了6人,增加数远远赶不上减少数,有空编但不能及时招录。

四是办案组合困难。我院员额检13,在办案岗位的检察官助理员13,无一书记员,大量案件程序性事务由检察官办理,加重了检察官负担。

五是事业人员政策不明,不能享受司法改革成果,积极性难于调动。

二、选拔、培养、使用年轻干部的途径

(一)增加编制广开进人渠道。我院尚有政法编制3个,明年初又有3人退休,要加大呼吁,积极上报,争取明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补齐编制。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从基层公务员队伍中录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加入队伍,以改变年龄结构。

(二)加大年经干部提拔力度。要借县委对我院班子研判之机,积极建议,增加班子新鲜血液,借内设机构改革之机,加强对部门负责人的调配,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年轻干警配备到部门负责人岗位上来。

(三)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和管理。目前,我院年轻干部文化素质较高,但参加工作赶时间短,我们要教育引导好他们,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政治信念,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教育年经干部向组织靠拢,严格管理和约束,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经受磨练,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建立年轻干部后备人才库。

(四)活跃机关气氛,增强年轻干部与其它人员粘合度。利用单位的健身房和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年轻干部与中老年干部接触机关,感受机关亲和力,增强团队意识和合作观念,发扬传帮代好的传统,重视对年轻同志的人文关怀,让年轻同志时时都能感到家庭般的温暖,在机关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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