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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如何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7-23

 

孟春玲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切实保障检察机关既充分行使职权,又严格执法,就必须使其在实施内部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广泛监督。而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不仅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完善外部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检察机关强化职能宣传、规范司法行为,提高“两率一度”的重要途径。笔者现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略陈管见

一、存在问题:

1、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基层检察机关平时工作主要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注重内部监督,在加强与外部监督方面有欠缺,在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只停留在表面,接受外部监督的观念还不牢固。反映在工作上主要表现为被动应付的多,主动接受或要求监督少。个别检察人员对接受外部监督存在逆反心理,认为检察工作艰巨而繁重,接受外部监督束缚手脚,影响工作。

2、制度不全,联络工作机制不完善。有的基层检察院未制定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制度,有的基层检察院虽然有联络工作制度,但形同虚设,缺乏可操作性,未真正起到联络作用,造成联络工作无专门部门负责,无专人落实,责任分工不明确,落实效果不明显。

3、联络方式单一,内容不丰富。多数基层检察院联络方式仅限于“文来文往”工作方式,“面对面、“一对一”式联络较少,联络工作存在片面性,联络工作仅限于年初的人大报告、检察开放日的几次邀请视察活动、几次走访活动的表格填写,如此固定的模式不仅降低了检察人员的工作热情,更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产生了倦怠感,让联络工作失去实际意义。

4、联络渠道狭窄不通畅,效果不明显。尽管基层检察机关通过接待来信来访、受理控告、申诉、甚至通过聘请人民监督员召开座谈会等办法征求各界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但最终还是联络范围小,次数少、工作不经常、不主动,联络覆盖面不够宽。许多检察机关对于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分别由各个相关部门受理,但对处理情况一般没有监督检查,以致有的意见建议未能及时有效回复采纳。由于未实现联络工作多元化、信息化,造成基层检察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渠道不够畅通,效果大打折扣。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其一,基层检察院受自身职能和各自工作实际的影响,无论是年初的检察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的形成还是年终的检察工作总结汇报。都是以围绕思想政治建设、“四大检察”主业、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几方面重点展开,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也有提及,但未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这就从思想中没有引起领导、部门、干警的重视,造成工作开展无计划、无方案、无措施,与检察业务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其二,受司法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的影响,人员分类定岗、科室合并后,业务科室案多人少的现象更加明显;行政、综合管理、后勤保障部门事务繁杂,涉及面广,一人多职已成常态。每个部门都觉得时间紧、任务重,干警觉得自己连本职工作都难以完成,在推动人大政协联络工作上更是有心无力。其三,每年的年终考核方案中加强与人大、政协联络工作未纳入干警的绩效考核范围中,因此干警觉得这项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和自己的工作实绩,工作价值没有直接关系,缺乏相应的考评机制,导致这项工作停滞不前,没有打开局面。

三、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联络工作。基层检察院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不仅是检察机关对外宣传自己的重要途径,更是对检察机关内部执法规范化的有效监督。对于这项工作的开展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干警的思想教育,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基层院党组要切实把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抓好抓紧抓实。应成立专门的联络工作办公室,负责起草工作实施方案、载体的收集、总结的撰写、意见建议的反馈等。严格落实联络工作检察长负责制,党组书记、检察长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开展情况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走访、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整体合力,促进联络工作有序开展。

2、主动开展工作。基层检察机关要主动上门汇报,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建议。院主要领导或指定专人每年至少二次与人大、政协有关领导请示、沟通,就相关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汇报的主要内容有检察工作计划;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检察机关内部开展的专项活动情况;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等,使人大和政协了解掌握基层院各面的工作情况,以便对检察机关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主动深入基层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信息和心声 基层院主要领导带队,每年至少二次。深入镇办、机关、社区等基层单位,召开座谈会,征求和倾听工作在最基层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院工作或对某些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或建议,特别是有关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征求意见单,收集后进行归纳梳理,并及时反馈,及时办理。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基层检察院应该与时俱进,适应新常态下的检察工作形势,建立健全各类联络工作制度。要根据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实施意见》,为联络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制度性保障。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形成沟通联络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对口联系制度、定期走访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工作汇报制度、征求意见反馈制度等,明确由联络工作办公室负责与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提案委等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积极构建沟通顺畅、信息共享、联动推进的联络工作配合机制,共同为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二是实行任务分解,实行联络工作责任化机制。建立分级联络机制,由院党组成员担任省、市代表委员的联络人,每年做到走访“全覆盖”。由内设机构负责人分片与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联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邀请参加活动、赠阅检察资料等形式加强日常联络,听取意见建议。部门干警负责走访基层,在法治下乡和法制宣传日中集中向乡镇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检察职能、解读法律政策和热点案件的办理情况以及征求代表、委员对现阶段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场收集现场反馈,不能现场解决的做好意见、建议的收集、限定时日及时做好答复。三是实行通报制度,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规定各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及要求,对所有部门联络工作进行月季度通报,并将年度总体情况归入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绩效考核、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三)丰富载体,创新联络形式。采取多种形式丰富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一是注重联络工作的经常性。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服务保障依法治县、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经常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观摩庭审、“两法衔接”督导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活动,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多角度、全方位的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以点带面让更多人民群众走近检察机关,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放在心上、落到实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注重联络工作内容的丰富性。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协调检察专项工作、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扫黑除恶检察工作,与人大、政协联合组成课题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办案工作、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扫黑除恶活动等专题调研,让代表委员共同参与,相互沟通,更直观的了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情况,进一步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高度关注。三是注重联络工作的实效性。探索建立联络工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全面覆盖、全程记录,突出个性化和客观性,为了解检查代表委员意见办理情况、总结改进联络工作等提供基础资料。基层检察机关要注重高质高效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的议案、提案,对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和提案,仔细分析研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涉及相关部门的,承办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严格办理时限,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有盼必复,努力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将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办理结束后,上门反馈办理结果,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不能按时办结的,及时将进展和原因向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采取有力措施,拓宽联络渠道。

1、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联络范围。每年除了向省级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让其了解检察工作外,还应在两会期间、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络沟通,广泛宣传检察工作,增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更好地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保障。并抽调部分干警深入基层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检察工作宣传手册,宣传近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工作亮点,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有关问题现场沟通当场回复,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知晓面,提高知晓率,不断提升检察中心工作影响力。

2、创新联络途径,增进交流。一是探索在基层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开设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通车”专栏。建立网上联络平台,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新闻客户端等信息化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该院的“两微一端”,向代表委员推送检察工作信息,精准发布检察工作动态、重大影响案件、联络活动纪实等关注度高内容。二是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警示教育基地两大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院去听、去看、去问,及时了解代表委员普遍需求和个性化关注,增强联络工作的及时性、互动性。

3、探索创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微信群,邀请代表委员入群。及时将本院检察工作最新动态上传至微信群,便于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监督。同时,代表委员在群里分享各自所属领域的工作动态,由以往单向反馈发展为双向互动,进一步拓宽沟通面、拉近距离、增进感情。每月定期在微信群中更新检察工作总结,让代表委员及时掌握检察工作重要动态,便于代表委员更加深入了解检察工作。同时,在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重要节日发送祝福短信,向代表委员送以诚挚的祝福和深深的谢意,认真做好温情联络工作。

总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是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主要渠道,更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重要载体,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活和工作在群众之中,他们活跃在社会各个阶层各条战线,其覆盖面和影响力较大,基层检察机关要依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这个平台,使他们有针对性的支持和配合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实现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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