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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基层检察院法律文书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4-23

赵亚军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检察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出台《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中心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立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在该系统办理案件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检察机关公开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生效的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抗诉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担负着检察办案的大部分工作任务,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主要执行者,但在日常检察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中基层院却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

1、基层工作任务超负荷问题。基层县级检察机关面对着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等部门移送的大量刑事案件,承担着全国检察机关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办案任务,近年来检察机关又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增加了公益诉讼工作,同时检察干警要包村扶贫,要经常参加上级院的业务视频培训、视频会议,要定期参加党组织学习和生活,要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种中心工作活动,但基层检察院人员编制少、员额检察官名额有限、检察官助理人员不足,更没有招录聘任制书记员,形成了办案工作任务很重,但检察人员缺少的矛盾情况,基层检察机关满负荷运转普遍存在。

2、培训工作不到位问题。高检院、省院、市级检察院对法律文书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对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每季度都进行书面工作通报,并对公开的法律文书质量进行定期抽查通报,基层院案管部门和公诉部门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压力很大,但一些基层院员额检察官、检察官辅助人员对法律文书公开操作流程、法律文书公开格式要求都不熟悉,绝大多数人没有经过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专门的业务培训,这就经常造成法律文书不能顺利及时公开,公开的法律文书质量不高等问题。

3、对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不重视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办案工作任务重,办案程序又多又复杂,绝大多数办案人员精力都用在依法定程序办理案件上,对案件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不是很重视,公诉、执检等业务部门对法律文书不能及时公开,经常存在这月补录上月出庭、判决和判决生效信息的情况,反而需要案管部门每月月底催促业务部门公开生效后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成了案管部门每月的必修课程和工作任务,给案管部门工作造成很大的压力。检察机关上级院法律文书公开情况通报文件为案管部门文号,给下级院传达的信号好像只是案管部门的工作,相关业务部门对法律文书公开工作重视不够。

4、法律文书公开软件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立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各基层院从互联网后台登陆系统上传案件公开信息和法律文书,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后台经常登陆不上,同时案件信息公开后台编辑发布案件公开信息时网页更新需要几个小时,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基层院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效率,消耗了基层院案管部门大量的人力和精力。

5、法律文书公开通报的局限性。高检、省院、市院对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进行了严格的文件要求和通报机制,对案件信息公开的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定期进行抽查和通报,年终对基层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这些措施对于提高基层院检察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检察机关的主业是法律监督办案,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的主业是案件受理、案件录入、案件分配、案件流转、案件流程监控、案件送达、赃物管理、律师接待、电子卷宗制作上传、案件评查、检察统计、法律文书公开等内容,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只是案管部门的一项工作任务,不能过于强调一项工作职能,而弱化了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的其他主要职能,应该定期全面通报案管部门的案件受理、流转、规范流程监控、案件送达、赃物管理、律师接待、电子卷宗制作上传、案件评查、检察统计、法律文书公开等全方面工作情况,以全面工作情况衡量基层院案管工作情况。

6、法律文书公开程序繁琐问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检察机关办案系统软件,生效法律文书公开的操作流程是:首先需要主办员额检察官或检察辅助人员制作公开的法律文书,其次将法律文书报主管检察长审批,审批后的法律文书才能送到检察机关案管部门,最后案管部门人员再次对法律文书审核,再从检察内网导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后台上传至互联网。而实际工作中办案人员、主管检察长、案管部门三方需要相互密切配合,都要做到工作负责及时认真,只要中间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不能及时将本月生效的法律文书公开。

二、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1、增加检察人员编制。基层检察机关既要承担大量刑事案件办理任务,又要做好扶贫、党建、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及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基层检察干警工作超负荷,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尽快为基层检察院招聘一批聘任制书记员,让基层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都增加聘任制书记员,专门辅助检察办案工作,从而缓解基层检察院各个业务部门的工作压力,让聘任书记员专职完成法律文书的公开工作,让办案员额检察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保证办案质量,让案管部门在繁忙的案管中有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有专职书记员完成案管部门各项专门案管工作,做到专职专人负责。

2、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力度。高检院、省院、市级检察院专门设立案件管理部门,检察院的大多数业务工作都与案管部门密不可分,而案管部门的多数工作都是需要检察业务部门配合实施才能够顺利完成,比如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就是以业务部门为主,案管部门为辅助和监督,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案件管理工作紧密联系,但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的业务培训只是各业务对口部门之间的培训,并且上级案管部门对基层院案管工作文件通知多,案管业务培训却很少,上级院应该在今后培训中,多加强对案管业务的培训次数力度,同时在案管业务中凡是涉及业务部门配合的业务都连同业务部门人员一起参加培训,这样既能让业务部门认识到案管部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业务部门与案管部门的工作配合协作,从而极大提高案管部门工作效率。特别是法律文书公开、案件信息填写规范化、案件质量评查、律师接待等上级院重点关注的案管业务,上级院更要加强对基层院案管业务的培训力度。

3、实行案管业务考核奖惩机制。上级院对基层院法律文书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每季度通报,但时常有基层院法律文书公开不及时、法律文书质量不高问题存在,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应该加大对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奖惩力度,将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到检察人员业务绩效考核奖励中,对于不主动提供生效法律文书的业务部门办案人员在个人检察绩效奖金中扣除奖励金,每月由案管部门考核,由财务部门奖惩兑现,月月考核月月兑现奖惩,就像上、下班考勤奖惩一样对待,才能在根上解决法律文书公开不主动、迟公开、质量不高的问题。另外,上级院对基层院法律文书公开情况的通报文件应挂上级院本单位文号,提高基层院对上级院文件的重视度,上下级共同配合做好法律文书公开工作。

4、完善法律文书公开软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是基层院上传案件公开信息的唯一途径,百分之九十多的案件公开信息和法律文书都是基层院上传的,因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稳定和工作效率直接影响到基层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针对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后台经常卡、慢、网页更新时间太长等问题,需要最高检会同软件开发单位及时完善软件程序,保证网站的运行的稳定性,提高网站网页更新的频率,方便基层院上传、编辑、修改、发布案件公开信息和法律文书,真正让基层院案管工作省时省力省心。

5、上级院要加强对基层院案管工作的支持。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的业务包括案件受理、案件录入、案件分配、案件流转、案件规范化流程监控、案件送达、赃物管理、律师接待、电子卷宗制作上传、案件评查、检察统计、法律文书公开等内容,另外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等工作无不与案管部门息息相关,高检、省院、市院对基层院案管部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等业务工作定期进行文件要求通知和通报机制,对基层院的案管工作是一种激励和督促,促进了基层院案管业务工作的开展,但同时上级院应该在工作领导监督的基础上,从如何支持基层院案管业务工作方面调研出台一些激励性政策文件,比如案管部门的职级和人员的待遇、案管各业务的专业专岗人员编制的增加、工作设备配制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工作困难的上报解决机制等文件规定,真正从政策上关爱支持基层院案管工作,让基层院案管工作既有工作压力又有工作动力,改变基层院案管工作任务繁重、人疲于事的现状。

6、简化法律文书公开程序。各基层院应该尝试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简化法律文书的公开操作审批流程,既然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就可以在法律文书公开审批环节去掉主管检察长审批手续,员额检察官制作需要公开的法律文书后直接送达案管部门审核上传到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或者可以尝试改为由办案员额检察官制作公开的法律文书,直接由员额检察官登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后台自己直接上传,将法律文书公开职责从案管部门分给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实行一部门负责制,便于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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