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提升政治站位
该院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以党建引领生态检察工作。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体党员干警深刻领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将守护生态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办理非法狩猎案等一系列生态案件中,党员干警带头攻坚克难,确保案件办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政治要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党员带头,依法严惩犯罪
该院在办理非法狩猎案中,党员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梳理案件关键线索,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在审查起诉阶段,党员检察官严格审查每一个证据细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处。同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向犯罪嫌疑人详细讲解非法狩猎行为对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以及法律后果,使其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为后续生态修复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多方联动,共筑生态防线
为推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该院在党组织的协调推动下,与法院、林业局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在“补植复绿”生态修复行动中,党员干警针对案件暴露的生态破坏问题,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补植复绿”方案。在监督犯罪嫌疑人栽种红豆杉的过程中,党员干警全程跟进,确保栽种工作符合标准。同时,与法院共建“生态司法修复示范基地”,打造“惩治—修复—教育”一体化平台,通过党组织间的合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凝聚起强大的生态保护合力。
以案释法,强化法治宣传
该院将党建与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组织党员干警深入乡村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在案发地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党员干警现场为群众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以及非法狩猎行为的危害,通过真实案例让群众直观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积极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通过党建引领下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
以党建赋能生态检察,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环境屏障。今后,该院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秉持守护生态初心,在法治轨道上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力量。(供稿:第一检察部 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