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积极践行“两山”理念,通过专项监督、区域协同、内外联动,进一步筑牢秦岭生态保护网,办理了一批高质效案件,切实用检察力量守秦岭青绿、护洛河常清、保人民幸福。
织密专项监督保护网。从“大”局着眼,从“小”专项着手,积极开展秦岭生态保护专项活动,从生物多样性保护到古树名木、野生动物保护,从黄河流域专项保护到黄龙河污染专项治理;从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到“利剑治污”专项行动.....该院共办理批捕破坏秦岭生态资源犯罪案件2件3人,起诉7件7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82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督促整治不规范运行污水处理厂1个,清理河道5千余米,清除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万余吨。
构建区域协同保护网。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向发力的保护新格局,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全面推进“河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耕地保护“田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洛河源头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办法》。通过机制移送案件线索22条,协同开展专项活动8次,研判生态环境案件12件。
打造内外联动保护网。成立生态检察办公室,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利用“4.20”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6.5”环境日及“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升监督质效。聘请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24次,聘请社会各界热爱公益人士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案件线索120余条。(供稿:第二检察部 雷春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