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主动发挥监督职能,深化诉源治理,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充分融入社会治理格局,着力抑制黑恶势力滋长蔓延,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该院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安排部署各项工作,通过召开党组会、检委会、专题学习会、制发机制性文件等形式,研究推进思路,部署工作安排,层层压实责任。深化落实案件把关机制,加强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在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或与其他办案机关分歧较大的问题时,主动向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及时启动案件会商机制,力求把证据确实充分问题以及涉黑恶定性等重大事项解决在提起公诉前。
健全源头治理防范机制。该院建立“网格+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新模式,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在全县16个镇办综治中心设立12309检察服务工作站,制作检察服务明白卡,明确权责清单,由员额检察官担任工作站站长,定期到工作站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聘请16名镇办政法委员担任检察联络员,形成“检察+网格”“检察+综治”工作格局,协助检察机关拓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线索来源。全院干警包镇联村,覆盖全县16个乡镇247个村。院领导、检察干警定期深入所包联镇村,入户实地调查走访,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防范黑恶势力的滋生发展。
健全社会治理现代化检察履职机制。该院依托检察建议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把检察办案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该院及时总结剖析检察建议工作质量水平、刚性和实效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破除制约检察建议工作的各项障碍,大力提升检察建议的社会治理效能。今年以来,该院结合检察履职办案制发的涉及自然资源、医保领域监管、信息网络、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15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整改到位。
健全畅通线索举报移送机制。该院充分发挥12309检察专线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还通过普法宣传、专项行动、通报案件进展等方式,打消群众顾虑,引导群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同时,该院严格落实与公安、纪委监委之间线索双向移送、结果反馈机制,杜绝线索应移未移、应查未查、底数不清、结果不明等情况发生,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线索移送核查机制。(撰稿:第一检察部 贾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