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推进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深度融合,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提升办案质效,2024年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条线与案件管理条线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形成监督管理工作闭环,实现了检务督察与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数据监管的有效衔接。
“数据监管+检务督察”,严把数据质量关。充分发挥 “日常巡逻员”作用,对核查中发现的数据问题建立台账,督促责任人进行补录、修改的同时,将《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通报》移送检务督察条线,由检务督察条线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压实数据填录主体责任,有效提升数据填录准确率。
“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察”,严把案件评查关。主动把检务督察融入到案件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当中,常态化开展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情况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注重从评查中发现并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检务督察条线根据监督重点,针对移送的办案程序不规范、办案质效不高等问题,督促业务部门整改落实,促进业务工作规范开展。
“流程监控+检务督察”,严把案件程序关。对日常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制作《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向案件承办人发出的同时抄送检务督察条线,由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双条线同步跟进监督,以“见案、见人、见态度”的监控模式,联动助推案件质量提升,形成全方位、动态化的业务监督模式。今年以来,共联合办理案件流程监控41件。
下一步,洛南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案件管理+检务督察”工作衔接机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推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落细,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撰稿:第三检察部 何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