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守护中华文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的“寻保传”专项活动,推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实地寻访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南药王韦善俊种药处”的古遗址。
韦善俊种药处位于洛南县四皓街道办事处“药子岭”,他不仅在此地种植各种草药,还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为人治病,留下了许多传奇故事和救死扶伤的佳话,这些都展示了这位“南药王”在医学领域的卓越成就。
站在这片遗址上,环顾四周,仿佛看到了韦善俊在山间采药、田间种药的身影:他背着药篓,手持药锄,在悬崖峭壁间寻找那些珍贵的药材,又不辞辛苦帮助当地老百姓种植药材。他的身影在晨雾中若隐若现,仿佛一位行走在人间的神仙。药王韦善俊,这位历史上的传奇人物,他的遗迹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逝,但他的精神却依然在这片土地上流传。一路上,透过车窗外的景色也逐渐清晰。药乡的变化令人惊叹,曾经的荒山野岭,如今已成了药材的海洋。连翘、桔梗、黄芩、金银花、五味子等十余种药材在田野中茁壮成长。
遗址的主体是一座药王庙,里面塑有孙思邈、韦善俊座像,前者朝服衣冠,足旁卧有一虎;后者纶巾道袍,右旁卧一犬(号日“乌龙”)。正殿墙壁绘满了韦善俊行医救人的故事。我站在壁画前,细细品味着这些古老的故事,仿佛穿越时空,回到了那个充满传奇的年代。
在庙宇的后院,我们遇到了一位老者。他告诉我们:韦善俊出生于公元595年,逝世于公元694年。武则天时(624-705)京兆(今长安县一带)人,13岁起斋奉道法,曾在孙思邈(581-682)门下从师,对医学既有精深的造诣,又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唐天授年间(690-692)曾入宫为武则天治病,被封为太医。不久辞去太医,归隐洛南药子岭开荒种药,为民疗疾治病。他不仅医术高超,更有一颗仁爱之心。他常常免费为贫苦百姓治病,后世人称为“南药王”,与“北药王”孙思邈相应,韦善俊种药之山世人称之为“药子岭”,种药处亦名为“药圪垯”。
韦善俊死后墓葬于药子岭头,后人在其墓前建药王庙。明正德年间(1506-1521),后人又在洛南县城西北角建药王庙,内塑其像及孙思邈像,邑教谕陈遴曾撰《药王庙碑文》。抬眼望去,一层挑空大厅上方四周墙面上的商山山体云纹图案,体现了商洛的自然、地域、文化特色。
在寻访过程中,检察干警认真聆听遗址背后的历史渊源,仔细查看遗址保护现状,并就遗址保护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经过此次寻访,检察干警对文物保护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下一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针对现场寻访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职,持续推动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取得更大成效,为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贡献检察力量。(供稿:第二检察部 朱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