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办案检察官
近年来,商洛检察机关以奋力追赶超越,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聚焦新时代法律监督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职责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传承忠诚奉献底色,理念先进、聚焦专业精进亮色的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其中的一位——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薛瑞妮。
她是能辩善思,逻辑严谨的“优秀公诉人”,以唇枪舌剑义正言辞地指控了一起起刑事犯罪;
她也是控申岗位上春风化雨、热情耐心的信访接待人,以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化解了一起起信访积案;
她还是坚守正义,严纠错案的民事检察官,情理交融护民“心”,默默把好公平正义的检察防线。
从检十五年来,她辗转多个岗位,是业务娴熟的“多面手”,办理各类检察案件600余件,2016年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2019年获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2021年获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称号。
她的故事,平凡却又充满了温度……
不以案小而不为
搭建好守护民心的桥梁
民事检察官是法律监督者,同时也是执法者。民事监督案件不一定重大、疑难,更多的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民事检察官的职能,除了监督民事错案,更多是安抚和说理。当事人经过漫长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其主张仍然不能被支持,内心的失望、愤怒与对法律最后的期待全都集中在了民事检察监督这个环节。实践中,这类案件因为案情简单,往往不存在监督点,其诉求无法得到支持,但却是最耗费办案检察官心力的“吃力不讨好”案件。
但在她眼中,案子虽小,但“民心无小事”。
释法,是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坚持;为民,是法理交融中体味群众疾苦的情怀。信访接待的经历告诉她,群众的诉求可以不合法,但总有他自己的道理,检察官必须有回应。
因此,她的每起案件,都尽力与每个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尝试从情理、法理各个角度让当事人服判,减少其对办案法官、司法制度等等的负面情绪,到最后,往往就是当事人告诉她“如果早有人这样对我说,我也不折腾了,案件就这样吧,还是你懂法律,以后有事来找你多取取经……”
抽丝剥茧
是名副其实的“细节控”
案件办理中审查卷宗,耐心聆听当事人意见,不怕麻烦走访调查,以匠心守本心,坚持精细化办案,是民事检察监督条线如啄木鸟般的监督者。她以严谨细致,善于把控细节而得名“细节控”。
案件当事人黄某在施工事故中受伤致残,在法院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时,法院判决由涉案工程关系人之一雷某来承担在工程建设中雇工黄某的人身损害赔偿,其余关系人A公司及冯某不承担责任。
后雷某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黄某的人身损害赔偿金,案件无法执行到位,黄某生活陷入困顿,无奈到检察机关申诉。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她先从日常工作细节入手,深入与涉案人谈话,发现雷某虽参与工程监督管理,但其并不是黄某雇主;又详细复查了该案一、二审的卷宗,发现涉案的冯某在建设工程中参与度很高,但冯某与雷某的关系卷内无证据证明,在庭审记录中也明确冯、雷二人无资质,系借用A公司资质施工;接下来开展走访调查,通过调查工程相关证人,发现雷某在工程中不仅向A公司借款,A公司的工程发包给了雷某,雷某与冯某一起签署了工程的分包合同,还参与项目管理及结算。最后结合以上证据,将该案以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出抗诉。该案经再审,法院判决雷、冯及A公司连带赔偿黄某。
拿到10余万人身损害赔偿金的那天,黄某给他打来电话,激动地说:“谢谢你们的帮助,让我再次对生活燃起了希望,你们检察机关就是我们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春风化雨
用智慧化解矛盾纠纷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
办案中,她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以案小而不为,将女性独有的温言软语和法律人理性缜密的思维方式相结合,甘心多花一些时间和心思,在解决“法结”的同时化解当事人“心结”,传递司法温度,展现为民情怀,努力追求所办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那年,她办理了一起亲兄弟因排水纠纷申诉到检察机关的案子。
经过审阅案卷发现,法院判决要求经过杨家二哥院子铺设排污管道解决杨家大哥家中污水排放问题,因该排污管道的最终出口在城市河道,但该河道为本市禁止排污的河道,故案件判决难以执行,也违反了相邻关系中绿色环保的判决原则。
案件本应直接建议再审,但她想这是个小案,要像张军检察长要求的那样“办案要顺天理、依国法、有人情”,而不能简单了解。
遂经过多次与杨家兄弟二人背靠背谈话,发现兄弟二人有和解基础,杨家大哥坚持执行这个判决只是为了出气,若能在这个环节达成和解,不仅可以节约司法资源,还可以减少当事人诉累。于是她又到当地相关部门和村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当地市政排污管道在案件判决后已修至杨家大哥家门口,杨家大哥可以经过自家庭院自行解决其排水问题。后考虑到案件还在执行阶段,就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双管齐下,引导兄弟二人达成执行和解。
该案的办理,在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解决司法死结、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兼顾了社会环境治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十五年从检路,薛瑞妮无论岗位如何转变,不变的是她对案件抽丝剥茧,精益求精的坚持,对群众满腔赤诚,如我在诉的责任,对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数十年如一日的信仰与维护。
这便是她的选择,她的初心与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