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少军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驻商州监狱检察室主任
殷少军,男,汉族,1973年1月生,陕西省商南县人,大学文化,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商洛市人民检察院驻商州监狱检察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先后在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刑事检察、反贪污贿赂、职务犯罪预防、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曾荣获全省检察系统优秀侦查员、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先进个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忠于法律,信仰法治
1994年春天,年仅21岁的殷少军,作为陕西省司法学校一名在校学生,怀揣着对法治的梦想和憧憬,凭一张实习生介绍信走进商南县检察院大门,开始了毕业前的实习生活。自此,他与检察院结缘。在短短四个月里,殷少军相继在经济科、法纪科、刑事科等部门学习,逐渐被一项项检察业务工作所吸引,法律书本知识慢慢与检察实践相融合,最终使检察官成为了他内心的职业理想。同年7月,殷少军毕业后如愿被分配到商南县检察院工作,从此在检察系统一干就是27年。在到检察院报到的那一天,他就暗暗地告诉自己:检察院是实现法治中国梦想的地方,我要当一名人民检察官。27年里,殷少军面临多次职业抉择,县纪委选调、组织部门选派、监察体制改革……在一个个人生的十字路口,他毅然选择了对法治的信仰、对检察事业的忠诚。
乐于奉献,爱岗敬业
27年前,殷少军参加工作时是商南县检察院唯一一名法律专业毕业生,各业务部门都希望他能去工作。院领导鉴于他在实习期间优秀表现也对其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在多个业务部门锻炼成长。在一年的刑事部门工作后,殷少军被调到经济检察科工作。几个月后他见证了反贪局的诞生,几年后又见证了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诞生和单独设立。从此,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在他的职业生涯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从参加工作到被市院遴选离开,殷少军在商南县检察院工作19年。19年里,他先后担任过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侦查科副科长、侦查科科长、反贪局局长助理、副科级检察员、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等职务,在每一个不同的岗位上,都兢兢业业工作,不计个人得失,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所负责的工作均在全市名列前茅、甚至在全省位次领先,所办理的案件均质量优秀,经受住了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善于思谋,求索创新
殷少军在工作中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在法律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变革和创新工作机制,达到检察工作“三个效果”的最大化。在商南县检察院工作期间,负责建立的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健康体检绿色通道机制、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预防调查工作制度、党委对社会化预防年度考核机制等创造了多个全市第一,多项机制建设处于全省领先位次。在市检察院预防部门,他牵头规范了全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信息录入和管理,规范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提升了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质量,建立了扶贫领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开展了“阳光检务进万家——商洛市检察机关执法公开宣传活动”、预防职务犯罪“六进”活动和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等,对商洛预防工作在全省提档升级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他率先提出了预防性公益诉讼理念,牵头与国土、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就加强沟协调通建立工作机制,策划开展了“一江清水供京津•保护丹江检察行”、“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活动,策划召开了“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环境第三次联席会议”,摄制了专题片《检徽闪闪映清波》,通过这些工作和活动,为商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开局起步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他积极探索,起草了《商洛市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定》,《规定》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减假暂工作中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进行规范和引导,将对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法律监督工作起到很好的加强和规范作用。
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殷少军已从20岁出头的少年,成为年近五旬的检察老兵。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不辞辛劳的工作,他始终能做到严于律己、公正执法、不谋私利、廉洁奉公。无论是过去在办理刑事案件批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预防、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时,还是如今在从事的刑事执行检察案件中,他面对过形形色色的案件当事人,经受过各种各样的利益诱惑,都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办理每一起案件,以实际行动诠释强化法律监督的内涵,践行维护公平正义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