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简
/
繁
旧版回顾
首页
本院概况
检察要闻
检察公开
自身建设
基层院建设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理论研究
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头条
【权威发布】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志强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
2020-03-01
陕西省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副厅级)涉嫌受贿、伪造身份证件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对李志强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