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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东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08-02

  730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依法列席了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9年第7次会议。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主持审委会,市中级法院审委会10名委员出席。 

    

  会前,刘向东检察长对本次审委会研究讨论的吴某某受贿案,认真听取和研究了承办人的案件汇报,重点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做好了列席审委会的充分准备。审委会上,在听取市中级法院承办法官的案件审理报告后,刘向东检察长分别对案件定性、事实认定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法律意见,并从案件背景、谋取利益、具体请托、目的诉求、利益输送及职位作用等六个方面,有针对性的分析了客观证据,供审委会参考。在依法对研究案件发表法律意见的同时,列席人员还对审委会议事程序进行了监督,总体认为本次审委会程序合法规范,各位审委会委员案件讨论严谨细致,论理充分,案件处理决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刑事司法政策,体现了审判委员会议事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务实高效。 

  近年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这一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机制,共同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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