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赵明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要求的具体落实。商南县检察院自觉围绕“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结合省委“三个年”活动、省检察院“三有”争创活动、县委“四大名城”建设,更新司法理念,优化制度机制,抓好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以期更优答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时代答卷。
一、深刻领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时代意义
(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应有之义。法律监督工作尤其是基层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着刑事检察不强、民事检察不会、行政检察不敢、公益诉讼检察不精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监督工作的质效。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必须从思想上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在行动上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通过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的开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但也要清醒认识到,侵犯知识产权、行贿受贿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依然存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检察机关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应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的内在要求。检察机关在坚持为人民司法上取得显著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不小差距,需要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抓末端、治已病,严厉打击相关犯罪,震慑犯罪分子,恢复社会秩序;又抓前端、治未病,延伸办案触角,推动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二、现阶段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存在的差距
(一)能力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来自检察人员对具体案件的办理,检察人员文明司法、体察民心等,会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但实践中,有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转变较慢,依然按照惯性思维办案,对于案件背后需要延伸治理的问题关注不够;有的检察人员证据审查不严谨,导致案件撤回起诉;有的检察人员释法说理不透彻,当事人看不懂、听不明白,提出的检察意见不被法院和行政机关认可。
(二)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需要对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照高质效的标准予以改进和完善。如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检察一体化机制,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等,各项机制协同推进、有效发挥作用,才能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数字赋能需加强统筹推进。数字检察已成为推动检察机关监督模式变革的重要方式,特别是数以千计数据模型的构建和应用已经对法律监督工作产生重大影响。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行业间、区域间、上下级间数据壁垒未完全打破,还存在数据收集、应用本地化等问题,影响数据模型的大范围推广,数字赋能检察监督的优势还没有完全显现。
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现路径
(一)更新司法理念,满足群众需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是先导,要坚持科学办案理念,并将之贯彻到每一起案件办理过程中,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是坚持法治思维。将依法办案、依法监督作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原则,杜绝“数据冲动”,把好案件质量关。同时,要准确理解“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主动将地方党委和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在推动中心工作中能动履职。二是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度融入县域社会治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围绕办案中发现社会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促推联合治理、系统治理,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坚持人民立场。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纠正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惯性,以“如我在诉”的态度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作为履职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准,推动“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公平正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机制是关键,要通过建立健全高质效办案工作机制,把握好质量、效率、效果三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实现更有质量的数量。一是优化办案质量工作机制。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作,巩固检警会商机制,强化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监督把关和检委会集体决策作用,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二是优化办案效率工作机制。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办和难案精办,优化司法资源分配利用,提升办案效率。强化办案头雁效应,完善领导干部办案机制,明确院领导和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办案职责、数量和类型,推动入额领导干部“真办案、办真案、办难案”。三是优化办案效果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发挥好民事支持起诉作用,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公开听证、公益诉讼办案、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衔接转化等办案活动,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三)强化自身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素质检察队伍和高质效检察管理是基本保障。一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完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整合监督力量,统筹推进政务、业务、事务督察,多形式共同开展办案规范、纪律作风等多项专项督察,从严落实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立足检察职能建立和应用法律监督模型,自动分析筛查、分级判定、分类推送,在海量数据中精准发现监督线索,实现法律监督重大个案突破,实现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延伸,助推提升监督质效。三是持续锻造检察铁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把岗位练兵、实务交流等工作融入办案日常,完善青年干警成长导师制,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和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积极借助外脑,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借力引智提升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