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衍举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相关部门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岳军主持,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三秦都市报、西部法制报、商洛日报、商洛广播电视台等六家新闻媒体应邀参加。
近年来,商洛市检察机关聚焦秦岭 “五乱”、河道“四乱”等突出问题,以创建“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助力乡村振兴”生态检察品牌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提起公诉29件41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3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该院成立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依法全面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挂帅,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00余件。实行生态环境等领域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工作模式,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工作机制入围商洛市优秀改革创新项目。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提高生态检察办案质效。商洛检察机关改变“重惩罚轻修复”的简单办案模式,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支付生态补偿金等替代式方式恢复生态功能,探索形成“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四位一体”的生态检察模式,努力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的司法保护效果。通过办案,共向丹江各支流投放鱼苗1.5万余尾,案发地补种红豆杉、连翘等树苗2万余株,追回生态补偿金13.2余万元,清理恢复被污染河道400余公里,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3200余亩,督促规范处置固体废物4万余吨。
强化协作配合,不断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朋友圈”。构建检察机关与河长办“清四乱”常态化协作机制,与市中级法院等六部门共同签订《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协议》,全市检察机关与环保、林业、水务、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建立衔接工作机制16件;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陕豫鄂毗邻地区检察机关服务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三次联席会议,推动会签《三省五县(市、区)检察机关关于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把跨区域生态违法案件由“各自为战”变为“共管共治”,切实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影响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商洛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开展环保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以“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争做秦岭生态卫士”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检察干警通过上街设点、深入乡镇、村组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发放宣传资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在今后的工作中,商洛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做好生态检察工作,为服务保障商洛“一都四区”建设,打造“22℃商洛·中国康养之都”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