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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2-07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1年2月3日在商洛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向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年”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稳进提升,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全面传达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要讲话精神,把政治学习与基层走访调研、主题党日活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态势研判结合起来,引导干警学思践悟,确保有效地以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统一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创建“模范机关”、提升“阳光检察”党建品牌为抓手,强组织、创机制、建阵地,不断丰富党建活动形式,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在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下功夫,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的活力。市检察院被评为党建“模范机关”,“阳光检察”党建品牌被命名为“示范党建品牌”。

严守政治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党组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在重大检察活动、重大案件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将党的领导特别是纪律约束贯穿到检察工作决策和落实的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核心内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既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注意保护嫌疑人、被告人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9人,撤案53人,同比分别上升23.2%和47.2%;纠正漏捕漏诉207人,纠正漏犯7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件。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324件次。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3件;纠正刑罚执行活动违法86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刑事检察办案质量始终保持在全省检察系统前列。

做好民事检察。结合学习宣传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举报宣传周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申请监督。共受案238件,审查处理217件,同比分别上升145.4%和155.3%;提出和提请抗诉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提出检察建议71件,法院采纳65件。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独立起诉的,依法支持民事诉讼86件,法院采纳82件。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民事执行监督优秀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在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中,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审判程序违法和裁判不当36件,提出检察建议26件,同比分别上升11倍和26倍。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64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案件22件。市检察院在依法审查处理残疾人贫困户李某行政赔偿案中,既维护法院裁判权威,又解决李某实际困难,成功化解了这起长达30年的行政争议,该案被评为全国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做强公益诉讼。市委召开了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全市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发现公益诉讼线索533件,立案51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3件,提起公益诉讼48件,同比均大幅度上升。公益诉讼解决了一批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突出问题,整治“小黄车”乱象被检察日报、陕西日报报道整治容积率案件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扩大司法民主。在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业人员参加专项检察监督的基础上,邀请人民监督员96人次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送达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召开案件听证会62次,同比上升9.3倍,努力做到“应听尽听”,实现两级检察院、各个业务条线全覆盖,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到、能参与的方式感受司法公正。

延伸为民服务。在依法做好办案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人为民服务的宗旨,延伸检察服务措施。在办理案件、处理信访中,敏锐发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主动走访调查,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相关单位予以解决。规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丰富疫情期间群众信访的便民措施,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带案下乡开展法律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服从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

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努力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力投入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批捕黑恶势力犯罪13人,起诉159人,提前完成检察环节攻坚清零任务;做足庭审前大量准备工作,确保庭审质量和效果。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受理各类刑事案件审查批捕659人,受理审查起诉1344人,同比分别下降44.4%和32.9%。办案中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171人不起诉190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到82.6%,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回应诉求,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结合办案提出完善单位、行业或社会治理建议714条,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努力促进平安商洛长效机制建设。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先进单位。

积极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批捕侵害农民工权益类犯罪10人,起诉43人;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6人50.1万元;扎实做好驻村扶贫工作,市检察院被评为市级优秀帮扶单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做好秦岭生态卫士,积极参与秦岭“五乱”问题整治,深入开展市域河流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6人,起诉100人。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1人,起诉36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2倍,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7万元;积极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主动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线索核查等检银协作机制,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人,起诉104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人。把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放在服务“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位置,与工商联开展“护航民企发展”活动,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2人,起诉40人;坚持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对涉嫌犯罪的非公经济人员依法不2人,不11人,不捕率和不起诉率分别高于刑事案件总体比率24和9个百分点;对批准逮捕的非公经济人员逐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人。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会同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对涉非公经济民商事审判和执行案件进行复查监督,共调阅卷宗436册,审查案件228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将这项工作作为战略性任务长抓不懈。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7人,起诉44人,起诉数同比上升69.2%。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0人,不16人,不批捕率和不起诉率分别高于刑事案件总体比率17.5和33.1个百分点。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护苗2020”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74名检察官在146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30余场次,3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法治进校园”优秀巡讲员,2个法治课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十大精品课程。

坚决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守好阵地不添乱,全面做好机关、家属院、包扶村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万无一失。立足职责促防控,会同市公安局建立打击涉疫犯罪快速工作衔接办法,提前介入相关案件8件14人,建议公安机关改变定性2件3人,起诉5件16人;配合商州监狱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全省监狱系统率先收押罪犯。

四、落实从严治党治检的政治责任

保持反腐办案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检察队伍自身的监督管理,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与监察委的工作衔接,对重大复杂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共办理各级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件21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3人。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省监察委移送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自行立案侦查6件6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均上升200%。

不断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主动探索对检察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业绩评价体系和考评机制,推行基层院检察长定期述职评议、核心业务逐月会商研判、重点工作季度点评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业务督查、网络系统流程监控等管理措施。检察干警司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有16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或优秀案例。

加强队伍的过硬素能建设。以选人用人树立导向,择优选升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14人,调整岗位职务和提拔任用29人次,引导检察干警德能勤绩廉全面发展。克服工学矛盾,组织业务培训,7名干警参加硕士学位研修班,214人次参加省级以上业务培训,1名干警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奖和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实现了陕西在全国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历史性突破。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两级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对新任职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扎实开展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等专项整治,完成对镇安、柞水两个县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察,严肃核查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2件。市检察院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五、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人大意识

主动创造条件,保障人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两级院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年度工作报告、刑事检察工作等专题报告29次,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或专项视察33次,向人大常委会述职3人次,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律职务24人次,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审议决议和决定。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

认真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5件,办理人大转交案件和事项7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件,向人大常委会作出办理情况的报告,向代表委员本人反馈办理结果并进一步征询对办理工作的意见。邀请代表委员412人次参加检察机关调研视察、案件评查等活动,日常主动呈送工作资料5000余份,努力为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4次,邀请260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焦点热点,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树立“互联网+检察”理念,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07件,公开法律文书1079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23条;发布新媒体信息15380条,拍摄微电影、短视频13部,1部法治宣传微电影受到最高检表彰。

各位代表,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取得了新进步,有37个集体和40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与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在司法保障的力度和服务的效果上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需加强,在畅通案源渠道、提升监督刚性方面还需积极作为,“四大检察”的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三是干警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少数干警纪律、责任、规范、服务意识相对薄弱,智慧检务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2021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注重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更加注重“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商洛、法治商洛,为确保“十四五”顺利开局、奋力谱写商洛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以更高的站位坚持科学理念引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平正义的司法价值,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并重。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部门与部门之间、配合与制约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以更有力的履职保障经济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结合点。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服务发展的基础性大事来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犯罪,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努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商洛建设。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内容,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及科研经费案件,对重大科研活动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重点是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依法适用轻缓的刑事司法政策,全力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三、以更大的力度做好检察为民服务。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要,依法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特别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坑农害农、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在办案中注重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以监督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为重点,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及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专项活动;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探索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牵头,探索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检察服务。

四、以更高的标准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从规范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抓起,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在司法实践中检验和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眼提升检察干警职业素能,不断深化“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利用科技手段辅助办案,增强干警正确理解、适用法律的本领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本领。不断强化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用好业绩考评指挥棒,健全对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指引约束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积极投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深化“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重点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实、把基层一线这个“最后一公里”抓实,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进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本次会议精神,以站位全局的政治自觉,以忠诚履职的检察担当,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履职尽责、砥砺前行,努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我市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奋力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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