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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2-21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5日在商洛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向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三大攻坚战”和追赶超越、“五个战役”,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推进平安商洛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13人,起诉1234人。其中,批捕杀人、伤害、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暴力犯罪127人,起诉162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33人,起诉187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侦查26件79人,批捕62人,起诉58人;联合市公安局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捕、诉审查时限分别平均缩短至4日和24.5日。对建国以来发生在我市的参与人数最多的商州区“1•01”恶性聚众斗殴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42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慎用捕诉措施,不批捕207人,不起诉137人,同比分别上升24.7%和34.3%。其中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人,不起诉8人,同比分别上升160%和166.7%。办理的舒某等4人抢劫案、霍某盗窃案在全省首届未成年人检察案件评查中分获第一和第二名。努力依法降低审前羁押率,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建议65人,已变更60人。办理的林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件。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扫黄打非、禁毒禁赌、处置非法集资、打击新型网络犯罪等专项活动,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举办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7000余份。认真学习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强化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措施,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72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4件,救助金额31.5万元,连续14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国‘两会’期间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市检察院和2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综治工作先进集体,3名干警被评为全市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服务 “三大攻坚战”

  依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人,起诉75人。注重防范金融风险,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9人,起诉45人,同比上升125%。批捕金融诈骗类犯罪3人,同比上升200%,起诉8人;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财产犯罪4人,起诉35人,同比上升118.8%。注重促进创新发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1人,起诉4人;办理的聂某、吴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注重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批捕涉及非公经济发展犯罪20人,同比上升600%,已起诉2人。办案中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批捕率为55.4%,低于刑事案件整体批捕率19.4个百分点,努力维护经济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批捕涉农领域犯罪78人,起诉114人;批捕涉及侵害农民工犯罪9人,起诉46人,同比分别上升125%和228.6%。镇安县检察院通过办理熊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61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7万余元。扎实做好驻村脱贫攻坚工作,市检察院指导包扶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互助资金协会,发展光伏发电、袋料香菇、林下魔芋产业,落实道路改造、河道疏浚、卫生室改建项目,开展先进模范评议表彰、文化下乡等扶志扶智工作。市检察院包扶的民主村被评为省级“三变”改革示范村,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抓党建促脱贫先进党组织。

  依法保护商洛绿水青山。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监管部门移送、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人,同比上升46.2%。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5人,同比上升56.2%,起诉112人。成立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与市环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积极参与“6•5”环境保护日等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开展 “一江清水供京津•保护丹江检察行”专项活动,大力探索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监督机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40件,同比上升4.2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7件,同比上升7.1倍;起诉13件,同比上升12倍,法院已判决支持9件。商南县检察院在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

  深入开展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0人,同比上升29%,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41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5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70人,同比上升20.7%。纠正漏捕48人,追诉漏犯、漏罪157人,同比上升21.7%。书面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334次,同比上升14%。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13件,同比上升8.3%。商州区检察院在对飚车追逐并撞死行人的张某审查起诉时,改变侦查机关原交通肇事定性,对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两个罪的起刑点相差很大,张某最终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767件,纠正减刑不当103件,同比上升39.2%。书面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77件,同比上升185.2%。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4件。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全市社区矫正督导检查活动,书面纠正监外执行违法90件,同比上升87.5%。开展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督促纠正36人。联合法院、公安、司法、监狱等部门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关于加强财产刑执行工作的暂行办法》。

  不断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8件,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同比上升200%。开展民事行政审判违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0件,法院已采纳8件,同比分别上升185.7%和60%。扎实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58件,法院已采纳38件,同比分别上升4倍和11.7倍。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2件,法院已采纳7件。

四、扎实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继续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

  进一步落实纪法衔接。在职能、人员转隶后,继续全力做好后续配合工作,市检察院与市监察委共同制定了《商洛市监察委员会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规范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提前介入、移送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强制措施等方面的程序性问题。做好转隶后积案清理工作,起诉21人,不起诉58人;做好监察委移送案件的逮捕、起诉工作,逮捕10人,起诉15人。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继续巩固和深化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推行“捕诉一体”,进一步整合优化检察资源,深入落实人员分类定岗,完成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转换工作,全市检察机关目前有员额检察官108名、司法辅助人员145名(含司法警察32名)、司法行政人员51名。所有业务人员均集中在业务部门,所有案件均由员额检察官办理。细化了办案绩效考核办法,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预评估工作。

  认真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切实加强案件质量审查把关,提前介入侦查44件,同比上升238.5%;审查逮捕环节要求补正或解释证据207件;审查起诉环节退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879件,不起诉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19人,排除非法证据案件9件,同比上升80%。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基层基础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班子成员讲党课等22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成市检察院机关党委换届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修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6个,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等丰富多样的党建活动。市检察院代表队在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中获得第1名,“阳光检察”党建品牌被授予全市优秀党建品牌,1名干警被授予共产党员示范标兵,1名干警被评为“商洛好人”。

  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各类业务培训213人次。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检察业务素能。市检察院原侦查监督部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全市检察机关7名干警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未检业务能手、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等称号,4名干警被市委组织部记三等功。同时,举办读书沙龙等活动,提升干警综合素养,市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职工读书活动优秀组织奖”、“第二届全国检察官阅读征文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奖”。

  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市纪委“五个五”长效机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基层院负责人廉政谈话7人次,组织干警集中廉政学习8次,查摆存在问题20个。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违规收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扎实开展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的各项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配合完成高检院党组对省检察院党组、省检察院党组对市检察院党组的两个巡视工作,开展对山阳、洛南县检察院党组的巡察。强调抓早抓小,受理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4件,初核了结3件,函询了结1件。

  与时俱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对下指导调研,落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包抓基层院制度。加快“两房”建设进度,又有2个县区检察院技侦用房建成并投入使用。大力推进检察宣传,开展专题和集中宣传20余场次,刊发宣传稿件2090篇,同比上升28%。加强检察自媒体建设和工作力度,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微信568条,微博1174条,同比分别上升15%和225%;在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326条。积极培树基层先进典型,2名基层检察院干警分别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和二等功。

六、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公正行使检察权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执行市检察院党组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的规定,抓好市委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学习贯彻。及时向市委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落实人大、政协监督。及时传达贯彻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协助办理人大交办事项1件,办理政协交办建议1件,并及时作出了回复。配合完成市人大对市检察院驻商州监狱检察室的调研视察。向代表、委员寄送检察资料2000余份。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项监督、“检察开放日”、党建观摩等重大活动。其中,在“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中,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市县两级检察院同步展现了信访接待、司法救助办案实况,并上下联动座谈听取了代表、委员们的意见。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三省四市检察机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扫黑除恶等重大活动,举行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程序性和重要案件信息、已生效法律文书2953件,公开率100%。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59件,同比上升110.7%;对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听证会,全面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各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在有的地区或工作环节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监督成效与人民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健全新型办案组织、完善办案绩效考核、整合检察资源、发挥整体效能方面还要继续加大探索力度。三是作风教育整顿自查和检察系统内两次巡视,暴露出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机关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严谨、不规范等问题。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省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各项检察改革精细化规范化,推动检察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筑牢“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明政治纪律规矩,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以打赢“三大攻坚战”为主线,立足主责主业服务大局。聚焦“三大攻坚战”,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坚决打击危害群众安全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结合办案,积极提出完善社会治理的建议,加强普法宣传。依托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防止和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着眼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立足“捕诉一体”和专业化建设,做优刑事检察。提高检察建议的刚性和公信力,做强民事检察。以典型性、引领性行政诉讼案件监督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办案指挥中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四是以充分调动人的能动性为核心,深化细化司法改革。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探索刑事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用,不断强化智慧检务、考核体系建设。在“精装修”上下功夫,确保各项改革平稳落地,释放正面效能,进一步解放人力、激发活力。

  五是以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着力建设过硬的检察队伍。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深化“四个专项整治”、“两个巡视整改”成果,持续发力正风肃纪。

  六是以深化司法参与为着力点,切实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高人大、政协交办事项办理质量;明确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丰富代表、委员联系方式,更广范围、更深层面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商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检察答卷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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