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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9-18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7日在商洛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向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投入平安商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立足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71人,起诉5166人。办案中,一是突出办案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批捕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嫌疑人1701人,起诉2116人;加大了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以及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批捕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87人,分别是上五年的10倍和8倍。二是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开展对严重刑事犯罪或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三是坚持提前介入侦查、挂牌督办案件等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立足职责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20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181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2个基层院公诉科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二是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立重大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制度,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全市6个检察院的控申部门被评为全国、全省文明接待室。三是重视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开展司法救助139人,发放救助金100万元。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扫黄打非、禁毒禁赌、社区矫正监督等专项工作,深入调研办案中发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党委、政府和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阳光检务进万家”、宪法宣传日等活动,编印发放宣传手册60万册,覆盖全市镇办和85%的基层人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大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进一步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11人,起诉231人。重点打击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危害创新发展的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62人,起诉137人,是上五年的60倍和40倍。二是保障国有资金资产安全。围绕供给侧改革、城镇化建设等决策部署,查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改革中的职务犯罪嫌疑人53人;查办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中的职务犯罪嫌疑人39人。三是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同市工商联制定了《关于在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提出了稳妥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的思路措施,努力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查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等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22人。连年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查办涉农领域以及征地拆迁、上学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320人,比上五年上升64%。

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一是连续三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推动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件。二是批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嫌疑人85人,起诉278人,起诉人数比上五年上升88%;查办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工程建设、环境监管执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嫌疑人31人,比上五年上升35%。三是注重多管齐下,综合运用查办职务犯罪、与林业部门共同挂牌督办案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提升服务绿色发展的整体效能。

三、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持续加大。五年来,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498人,比上五年上升22%。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99人,比上五年上升19%;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99人,比上五年上升32%。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262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3件,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33人,大案要案占办案总量的83%,比上五年上升35个百分点。先后成功查办了中国核工业集团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贪污受贿窝案等中、省交办案件46件47人;查办了柞水县消防大队原大队长吕新强玩忽职守造成1200余万元损失等一批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渎职侵权案件。在严肃查办大要案件的同时,认真查办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共查办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89件,查办了洛南县县城水厂原厂长冀录会贪污受贿挪用公款120余万元等一批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500余万元。

侦查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坚持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建立健全纪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侦查协作,形成反腐工作合力。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采取领办、交办、异地办理等措施,整合职务犯罪侦查力量。市检察院发挥侦查办案的主导作用,五年来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87人,比上五年上升78%。三是加强侦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全面落实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审查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上提一级、看管审讯分离等制度,职务犯罪案件侦结率和有罪判决率都保持了100%,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多项核心业务数据连续多年在全省检察系统考核中位居前列。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深化。全面推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向全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提交年度报告40件,得到两级领导批示肯定81件次。大力开展重点工程项目预防和行业系统预防,推进预防“村官”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开展预防调查103件,进行犯罪分析195件,发出检察建议288件,帮助建章立制400余项,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347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建成了一批警示教育基地,组织了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共开展警示教育725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 58000人次。

四、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不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不断探索强化自身监督的长效机制,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一方面,健全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在立案监督中,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301件、不应当立而立案179件;在侦查监督中,纠正漏捕漏诉475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1件;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604件;同时,书面纠正刑事诉讼活动中各类违法或不当情形1996件。另一方面,扭住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察。2013年开展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2014年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2015年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2016年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权赎身”、“以钱抵刑”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认真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提请抗诉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或不当情形,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64件,法院已采纳231件。同时,积极参与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把做好调解和解、服判息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成当事人和解42件,息诉240件。

坚持不懈强化自身监督。坚持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查摆和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10类84项;坚持每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案件1842件,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十条禁令、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制度。二是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控、办案活动网上监督。三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将人民监督员由检察院选任改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将监督职务犯罪案件的5种情形扩大为10种情形,共监督评议50件。四是深化检务公开,在互联网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1460条、重要案件信息287条、公开法律文书594份,公开率达到99.5%,努力以公开促公正

五、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性战略性任务长抓不懈,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大力加强检察人员职业素质教育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了“四个自信”,增强了“四个意识”。二是全面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将学历教育、业务赛训、岗位练兵相结合,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5385人次、各类专业竞赛269人次,有26人取得法律硕士学位,57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10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贯彻执行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是两级院党组都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方案,并坚持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基层巡视督察、检察长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二是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违法违纪相关通报等,落实新任领导干部、新进检察人员的岗前廉政谈话制度。三是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开展检务督察和专项检查。市检察院连续5年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优秀单位。  

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坚持市检察院领导干部联系包抓基层院制度,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抽样评估,引导基层院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二是加强干部协管工作,配合市县党委顺利完成7个基层院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通过公务员招录,为基层院补充检察干警65名,优化了队伍结构。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全市7个县区院全部启动了技术侦查用房建设。全面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检务工程建设,配发办案办公科技装备400台套。市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商南县检察院两次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全市7个基层院先后21次荣获省级、市级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六、不断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市检察院2013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法律监督及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2014年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视察评议,市院两名副检察长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评议意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坚持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115次,征求意见和建议3090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重大活动792人次,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69件,向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监督制约,重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一是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市委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二是检察业务工作稳中有进,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65人,起诉1103人;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119人,同比上升8%;全面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健全完善规范自身司法行为的有效机制,在维护司法公正上取得了新的成绩。三是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会同扶贫部门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62人,比上年上升107%;组织专项预防调查15件,进行犯罪分析2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涉及资金11亿元。四是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行政机关已回复并积极整改2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截至目前,已关停转污染源10处、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20亩、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20万元。五是强力推进四项基础性司法体制改革,全市两级院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提出了检察官职权清单;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抓手,完成了首批123名检察官的遴选入额;两级院资产和人员核查、检察官等级评定等也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为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深刻转变、司法行为更趋规范、司法作风更加过硬、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有116个集体、10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市检察院连续5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全市检察队伍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从2012年全省第4名提升至2015年全省第2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各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全市工作大局融合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协调,个别基层院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仍需继续加强,法律监督任务加重与人员力量不足、素质不齐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的思路和2017年的主要任务

根据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服务追赶超越、绿色发展为主线,牢牢把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而努力奋斗。具体到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检察职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以人民的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电信进行诈骗的犯罪。把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细做实,深入解决引发社会矛盾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围绕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履职尽责。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追赶超越、绿色发展主线,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防控经济金融风险上、在促进创新发展特别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上、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别是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上,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三、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重点打击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脱贫、民生等领域职务犯罪,突出抓好上级交办案件办理工作。要结合办案,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

四、全面加强检察监督。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更好的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创新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和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扎实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市委、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推动完善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省级统管、检察官职业保障等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全面推开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侦查、批捕、起诉等工作。积极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六、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探索检察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措施,努力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从外在制度约束转化为内心价值追求。

七、不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虚心接受执法检查和评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认真负责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坚持和完善人民监督员、检察开放日、案件信息公开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职,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砥砺前行,努力推动商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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